《真實的江澤民》(64)

江澤民以惡治國(5) 中共政權全面黑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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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27日訊】《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 以惡治國

第四節 中共國家政權全面黑社會化

由於中共利用公檢法司系統對法輪功的非法打壓,由此對中國社會道德基礎的摧毀和對司法制度的破壞,加上以個人效忠為目的和貪污腐敗為捆綁手段的環境,中共國家政權全面黑社會化是必然和唯一的結果。

政權黑社會化

2006年2月16日美國之音報導,「中共政權行為黑社會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12】。中共政府以經濟利益贖買政治權力的路線方針,導致了從上到下的全面腐敗。一方面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毀壞了它的道德和司法系統,因而拿不出反腐敗的有效措施,缺少約束地方政權勾結黑社會的「執政能力」,另一方面又無法擺脫傳統的反和平演變的政治慣性,把主要精力用在防堵「顏色革命」上,結果加速了中共統治的黑社會化。

如果說,黑社會也有他們的一套規矩,即「盜亦有道」,而現在中國卻出現了一個完全相反的進程,掌權者甘心情願黑社會化,甚麼規矩都沒有了,其原始和血腥的程度甚至連黑社會都不如。貪婪使人變得不可理喻,與貪婪結合的權力尤其瘋狂,而邪惡的制度又讓瘋狂的權力暢通無阻。各級官員的無法無天、濫用權力、窮凶極惡,得到了來獨裁兼黑箱制度的保護和鼓勵。所以,極端貪婪且無法無天的官權已經使中國進入最為可怕的狀態–官匪一家。黑社會以賄賂收買官府,官府利用黑道力量擺平麻煩。公權力變成私權力,官府也必然變成黑社會。

細心的中國人都會發現如今中共控制的國家裏,稱謂已經變的赤裸裸的黑社會化。無論是文藝作品,還是在現實中,每個單位的第一把手,都被下屬稱為「老大」;還有些人直接把領導稱王哥、張哥的、…….下級單位的人對上級單位只要是有實權的人皆稱「老大」。這些看似無關緊要的稱謂,其實有很強的中共敗壞中華傳統文化的因素存在其中。首先,這樣的稱謂會極度膨脹當權者的私慾,從而惟我獨尊,不可一世,喜歡聽順耳話,聽不進善意的勸諫忠告,更有甚者對提忠言者打擊報復,甚至對無意的話也會打擊報復。比如江澤民就因為下級說了句「在北京你說了算,在這裡我說了算」的話,把這位拍馬屁拍錯的官員革職;還有一個官員說了句「請江澤民同志下台剪綵」的話,再不被錄用。

這樣的稱謂對每個人的正信產生強烈的磨損作用,一味的增長奴性,明明知道被稱為老大的領導的做法是錯的,也不敢說,惟恐遭到打擊報復。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人的責任心,被明哲保身的自私所代替。

這樣的稱謂,把單純的上下級工作關係,變成了帶有骯髒交易的黑社會頭目與馬弁之間的關係。一旦被稱為老大的頭目說了話,那就變成了不可逾越的聖旨,再難辦的事情,那些墮落成馬弁的下級也會挖空心思不擇手段的去辦。

黑社會組織是一種通過犯罪途徑獲取利益的非法組織,中共組織本質上也是一樣,所不同的是中共用一套「思想理論」把它的犯罪活動變成了理直氣壯的革命行動,或者合情合理的正當行為。將傳統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徹底顛覆,將是非黑白完全扭曲,讓人們以它的是為是,以它的非為非,這樣不管它犯多大罪,它都永遠正確。因為國家權力對這種黑社會的支持,不僅使之從不謝罪,而且擺出一副將犯罪進行到底的流氓嘴臉。其組織之龐大、謊言之精緻及犯罪之規模都遠非一般黑社會所能望其項背。小的黑社會可能只是一些爭地盤的街頭小混混,大的黑社會組織則會走向專業化、公司化、集團化,其首腦則會步入政界、商界成為有頭有臉、冠冕堂皇的人物。但像共產黨這樣能夠國家化,並以國家民族代言人身份自居的在黑社會組織中可算是登峰造極了。

由於中共的無法無天導致了整個社會的黑社會化。這種黑社會化的集中體現表現在價值取向的惟利是圖和不問是非。今天的中國社會從上到下、從官到民、各行各業、各個階層無不是惟利是圖、看錢辦事。這種價值觀念的黑社會化導致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罪惡層出不窮,整個社會看起來就是一個大黑社會。沒有公平、沒有正義、有理無處說、有冤無處申。

權力的黑社會化是可怕的。但比這更恐怖的是黑社會化的權力普及化和它的完全日常化。這正是今日中國專制權力最顯著標誌,這樣的顯著標誌由以黑社會化的警察權力來實現的。許多地方公安公開使用黑社會手法或直接利用黑社會對不同政見者進行恐嚇,甚至暴力侵犯。中國的黑社會從牟取經濟利益以及牟取政治利益,整個國家和社會就籠罩在黑暗之中。

已曝光的許多案例表明,維權人士和抗議民眾被警察跟蹤、遭辱罵、被毆打。例如,中國維權人士趙昕去年陪同父母到四川九寨溝遊覽期間在一家酒店遭到7名不明身份者毒打;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呂邦列陪同英國衛報一名記者前往廣州番禺太石村進行調查時遭暴徒痛打至昏迷;參與廣州太石村維權工作的律師唐荊陵在探望維權人士郭飛雄之後也遭到不明身份者的跟蹤和毆打。

暴力拆遷

共產黨的所作所為越來越像黑社會了。共產黨高官自己甚至就是黑社會老大,尤其是公安人員直接參與黑社會的更多。他們控制娛樂場所、商業市場,參與走私販私、販賣毒品、敲詐勒索、綁架暗殺、操縱賣淫、強姦民女……。許多政府行為依賴黑社會進行。最典型事例就是城市拆遷、農地徵用。

自中國國務院1998年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以來,隨著住宅全面商品化的趨勢,中國房地產開發進入井噴狀態。「但是大規模的房地產開發以及由此帶來的經濟瘋狂增長,卻並非普通百姓之福,隨房地產開發帶來的『圈地運動’將許多無辜的城鎮居民和城近郊區的農民捲入強制拆遷乃至暴力拆遷的漩渦中。隨著城鎮房屋暴力拆遷越演越烈,已經構成對公民生命權和財產權的嚴重侵害,演變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儘管中共政府出台了幾部相關法規,但強行拆遷、暴力拆遷在中國卻越演越烈,「而且從深度、廣度、施暴手段、時間持續性等方面呈現日益惡化的狀態,並沒有被遏制或者有偃旗息鼓的跡象」。中國大陸官場「雷人雷語」層出不窮,比如,「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沒有強拆你們知識份子吃甚麼」。「暴力拆遷正日益成為中國社會的毒瘤,並已經演變成為嚴重的人權災難」。【13】

香港「明報」報導,在一些政府征地或拆遷事件中,發現有「不明分子」參與其中,使用類似黑社會的暴力威嚇手段逼遷。【14】拋開法律,用潛規則大行其道,這正是黑社會的手段。由於拆遷都是政府操作的,價格都是政府定好了的,百姓們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開發商以政府開發的名義強行推進,而拆遷戶們在白社會和黑社會的雙重逼迫下只得連連後退。政府或者官員把房子和土地便宜買下來再賣給開發商賺取差價,甚至幫助開發商直接從人們手裡買來廉價的房子和土地,為了達到目標,尋求與黑社會的聯合成了流行的做法。

中共在拆遷中所引用的法律條文主要有,2001年6月6日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07年3月1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及2010年12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

當上位法制定或修訂後,下位法與上位法相衝突的情形出現時,下位法的「自動失效」本是一個法律常識,也是裁判機構和執法部門理所當然的選擇。鑒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下位法地位,從理論的角度來說,《物權法》的出台使《拆遷管理條例》已自動失效,這毫無問題。但是,事情往往不是這麼簡單,基於利益、傳統、理念、體制等多方面的影響,上位法常常會被執法部門和裁判機構「選擇性遺忘」,而依據原有的下位法「依法行政」。從現實的情況來看,顯然《拆遷條例》並未「自動失效」,兩者的衝突在於《物權法》「尚未生效」。在拆遷過程中發生爭議,吃虧的往往是老百姓。原因很明顯,政府和開發商兩個強勢集團坐到了一起,一個出地,一個出錢,在這樣的交易中,私人合法財產被徹底忽視。當然,被忽視的還有憲法和物權法。

鄭恩寵律師在分析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後認為[【15】,憲法是物權法上位法,物權法又是「新拆遷條例」的上位法,如此修法只是騙騙外行,騙騙老百姓而已。「二稿」將「一稿」中很多有利於被拆遷人的條例刪除,例如,公民的「回遷」權利被剝奪。當每拆一平方米的補償價是一萬元,但「回遷」房的價格可以定價為三萬元,全部由政府說了算,你永遠沒有「回遷」的權利。「一稿」在法律責任部份,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幾其工作人員的具體違法行為,列舉了「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房屋」、「未按照房屋徵收決定確定的徵收範圍實施徵收」等14種違法行為,但「二稿」中幾乎把這些約束政府、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行為全部刪除、取而代之的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難以操作的抽像表述,這種修法不過是又一次玩弄文字遊戲的表演秀而已。他還說,中國大陸的法律設定政府的權力又多、又濫、又細、又可操作;設定政府的責任與義務,又少、又原則、又不可操作。設定公民的權利,又少、又原則、又不可操作;但設定公民的責任與義務,又多、又濫、又細、又可操作。

2009年10月2號,中國民間的”維權網”發佈中國《城鎮房屋暴力拆遷問題調查研究報告》,對發生在中國城鄉各地的強制暴力拆遷問題,以及中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政策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該調查報告對造成這種狀況的深層原因進行了立法、執法、司法以及社會政治層面的分析,發現造成暴力拆遷的根本原因有如下幾點:「國家缺少憲政制度安排;中央政府的不作為;地方政府公權力的濫用;政治權力(特別是地方政權)和房地產開發商結合,構成強大的房地產利益集團,這種資本和不受制約的權力結合而成的利益共同體,對公民權利構成巨大的破壞;司法不公正不獨立,缺乏最後一道救濟防線;中國的低人權經濟發展路徑不僅成為一種制度安排,而且已經成為一種政治文化。整個社會缺乏尊重人權,尊重財產權的氣氛;中國走向以發展經濟,促進GDP增長為單一價值導向的畸形發展路線,全社會為了獲得財富而不擇手段;社會道德全面崩潰。多年的強制無信仰狀態,使社會失去了維繫成員間正常的人際關係的能力;業主的自發維權和民間維權力量,面對強大的暴力機器,不足以制約不斷升級的暴力拆遷」。

該報告總結了1999年-2009年十年間暴力拆遷的基本狀況,特別指出了公權介入拆遷日益嚴重。該報告說:「如果暴力拆遷僅僅是來自民間的強暴,當會因為政權力量的壓制而不至於蔓延無邊,但是當政府在『發展硬道理『的思想指導下,也加入到』強橫有理『的隊伍中時,情況發生了大的變化。在拆遷的最初時代,一般是拆遷公司和開發商的企業行為,但是近年來,政府為了突出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政績,一方面大搞政績工程,另一方面也加快房地產開發,以充實地方財政,以至於不斷為房地產開發商的拆遷保駕護航。不僅使用行政強制手段,甚至動用公安警察和防暴警察」。「政府強制拆遷和黑社會暴力拆遷日益結合在大部份暴力拆遷中,既有政府的默許,也有黑社會的實施,二者有日益結合的趨勢」。該報告還列舉了暴力拆遷的各種強制施暴手段:

(1)斷水斷電,阻斷道路,使盡流氓手段使拆遷戶無法生活,從而達到「逼遷」的目的。

(2)在被拆遷戶外出時強行拆除

(3)夜間以暴力將住戶強行綁架至戶外,迅速拆除建築

(4)政府出動強大警力保護,直接協助實施暴力拆遷

(5)直接實施打砸暴力,製造恐怖氣氛逼遷

以下是幾例典型的暴力拆遷事件。

2007年1月25日,拆遷者闖入鄭州市中原區崗坡村「福興放心肉鋪」內,入侵者把保姆曹翠蓮和6齡童馬小軍用透明膠帶捆腳、封嘴,站在他們面前,手裡拿著磚頭威脅,「再動,用磚頭砸死你!」其中一個入侵者威脅孩子小軍。一台巨大的挖掘機,已經把店舖的門挖了個大窟窿。2007年5月24日凌晨2點多,挖掘機轟轟響,幾下房屋就倒塌了。

2008年,山西宜琚房地產開發公司看準山西汾陽市八槐街、葫蘆肚、西府街是該市的黃金地段,於是從該年開始拆遷,期間伴隨著政府官員濫用職權,動用警力,假公濟商;開發商動用黑社會、黑勢力用恐嚇,威脅,欺壓的手段暴力拆遷。最後,三條街上的許多居民在暴力拆遷者的威脅之下流著淚,含著怨恨搬走,多人被逼瘋、逼病,甚至被逼死。在整個受害過程中,當地政府充耳不聞。受害者被迫到北京申訴,但是沒有任何結果。

2011年9月17日上午約8點鐘,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區政府僱凶一百多人拿著鐵棍、開著挖土機。歹徒們撬開陝西省西安市紅十字會巷住戶的門,強行把他們拖出,砸毀財產,並強拆住房。當住戶們在睡夢中驚醒時,發現門已被撬砸,他們遭強拖出門,而且,所有財物被砸,傢俱被毀。75歲的陳老太說:「我不甘心,政府僱傭黑幫,搶奪平民的財產,現在的政府實在太黑了。」

2011年11月25日早8時許,古藺縣縣委書記何廣斌夥同公、檢、法與黑社會,出動幾百人。在彰德建國村強拆村民王義德家的商住、圈捨一體的500餘平方米的房子,並將全家4人抓走,強行將他家的房子連同家庭所有財產夷為平地,王義德百萬財產全部被搶一空。

2012年2月4日早上,湖北武漢市礄口區數百名拆遷辦工作人員到東風村張貼拆遷公告及發傳單,帶頭的人向天鳴槍警示,並對阻撓拆遷的村民進行暴力毆打,造成多名村民嚴重受傷。

湖北的維權組織「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表示,目前發生在各地的房屋暴力拆遷已演變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中國暴力拆遷這樣一個現象近年來應該說是越演越烈…很多地方甚至公然利用黑社會的力量對老百姓的房子進行強拆。當老百姓跟他們抗爭、抵抗的時候,往往遭到暴力對待。打傷人,打死人的現象也是不斷在發生。」

中國政法大學的滕彪律師表示,中國越來越多的拆遷案件顯示,各地政府以公權力介入暴力拆遷的現象相當普遍,另外由於中國的司法系統不獨立,暴力拆遷案件也往往得不到公正的審理:「從我介入的一些拆遷的案件來看,各地的公權力介入拆遷案件的還是比較普遍的。包括政府會利用公安、武警、城管等等,包括法院等各種勢力去介入暴力拆遷或非法拆遷。幾乎所有的暴力拆遷背後都有黑社會的介入,也是政府背景的黑社會力量。」

《城鎮房屋暴力拆遷問題調查研究報告》還認為,「導致暴力拆遷的更深層原因來自於中國目前的立法、執法、司法,以及政治制度等層面。由於中國缺乏憲政民主,中央政府不作為和地方政府濫用公權力等不受任何制約,導致官商勾結形成利益集團,他們對公民權利構成巨大的侵害。同時,司法不獨立、人權狀況低下,以及以單一追求GDP增長的畸形經濟政策,也是造成各地暴力拆遷不斷升級的主要原因」。

強拆問題表面上看起來是地方官員或者是地方的事,實際上是體制上的原因。為甚麼這些官員可以公然地無證拆遷,擴大拆遷範圍,公然對老百姓進行搶奪?沒有制度上的保障,沒有制度上的默許,他們是不敢這樣做的。事實上他們這樣做是受整個制度保護、默許、縱容的。

黑社會化的始作俑者

鄧小平時期,中共政治改革已經開始啟動。趙紫陽執政時期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政治改革方案。黨政分開,政企分開,公務員制度都已經開始著手。但在江時期,因為其任人唯親,利用政治腐敗作為自己維護個人權力的工具,上海幫、江家幫、血債幫盤根錯節,中國政治權力走向了全面的腐敗的黑暗時期。官場買官、賣官成風,提拔重用的不是貪官就是庸官,官僚體系空前膨脹。中國出現了有史以來最大的官僚貪污腐敗集團。民眾對政府缺乏信任,滿意率極低。

江澤民以腐敗治國,把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變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不但摧毀了中共改良的可能,而且嚴重傷害了民眾的利益,使中國貧富差距極大。並在經濟繁榮的假象背後,使中國的經濟、政治、道德、生態方方面面充滿了危機。

江統治時期,還大力擴充武警部隊,加強封網,使政府墮落成為監控、迫害善良百姓的工具,法制倒退。特別是從1999年7月開始的對法輪功的鎮壓,所採用的完全是黑社會的恐怖行動,違法迫害,假造自焚,動用酷刑,活摘器官,無辜重判,阻撓律師辯護,不讓親友到庭等等。阻撓人們知道真相,用盡各種招數矇騙民眾,國外的新聞媒體不准看;互聯網搞封鎖。

此外,江統治下繼續阻礙政治改革,剝奪普通民眾的基本權利。幾乎所有擁有獨立信仰、獨立人格和不同見解與要求的個人和群體,包括下崗工人、宗教信仰、氣功鍛練、民主人權、新聞媒體、政治異見,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他還加大對新聞的鉗制,不允許人們通過互聯網看到真實的信息。江澤民因此多年被著名人權組織「國際大赦」評為「人權惡棍」。中國的人權災難亦被其輸出到海外,蔓延全球。

江澤民政治上的專制和腐敗,經濟上的暴斂和貪婪,使得中國社會把錢當成衡量一切的標準。而金錢又把社會道德嚴重污染,使正常的社會運作模式被破壞,傳統的價值觀念遭到徹底顛覆,從而進一步加快了中共政府的黑社會化進程。

(節選自《真實的江澤民》第六章;作者:《真實的江澤民》聯合寫作組)

(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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