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李天一案將在「拖」字中淡出人們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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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6日訊】據大陸媒體7月4日報導,由於李天一輪姦案案情複雜,日前,海淀檢察院已退回警方繼續補充偵查。報導稱,需要補充的只是小環節方面,大的證據鏈沒有問題。是案情本身複雜還是案情的背景複雜?海淀檢察院的所為真的無可厚非嗎?此舉的目的何在?李天一案將如何落幕?

根據中共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那麼海淀檢察院又是如何做的呢?早在3月底,大陸媒體就披露李天一案已被警方移送至海淀檢察院,將由其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審查起訴;同時,因被認定是未成年被告人,該案將不公開審理。儘管根據刑訴法,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最多是三個月,但警方此番的速度倒是少有的快。而這也就意味著,根據刑訴法,最晚到5月中旬,檢察院就應該決定是否起訴,或者打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然而,直到6月27日,北京警方還在向媒體證實,此案已偵查完結併進入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階段,但將不公開審理。海淀檢察院對此案究竟是起訴了還是沒起訴?如果起訴了,為何近日又要打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沒起訴,海淀檢察院豈不是違反了刑訴法?試問,從5月中到6月底將近一個半月的時間,如果海淀檢察院既沒有起訴也沒有打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那麼究竟發生了甚麼事?難道在此間早已審結了此案?

筆者5月中曾獲知來自北京的可靠消息稱,李天一案中被輪姦的女孩已經撤回了供詞,李天一不負任何刑事責任,只被罰做義工,這應該不是空穴來風。隨著這一消息在網絡的廣泛傳播,北京警方不得不出來「闢謠」,稱之為「不實消息」,而這個「不實消息」卻讓李天一案的私下操作在輿論的壓力下,不得不有所收斂。其後,隨著李天一代理律師薛振源正式辭去代理律師工作一事曝光,李天一案再次成為公眾的焦點,李的4名同案犯成為了民眾追問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警方不得不出面證實案件已交至檢察院,併進入審查階段,並曝出其他4名嫌疑人中一人是王姓成年人,為某公司職員。

不過,海淀檢察院卻「打了警方一個嘴巴」,將案件退回警方要求繼續補充偵查。是警方在說謊,還是檢察院違法?大家自會有判斷,而造成警方和檢察院相互「掐架」的原因,自然與那些隱藏在身後某些有權勢的人有關。這大概也是檢察院說「案情複雜」的原因所在。

一個事實清楚的「輪姦案」究竟複雜到哪裏?檢察院不僅在侮辱中共的法律,也在侮辱中國人的智商,民眾對法律的公正性本就不堪的信任感就這樣又一次被他們強姦致死。

筆者認為,檢察院將案件退回警方並非甚麼證據不清楚,目的只是否認案件已起訴併進一步拖延起訴時間。因為在現在洶湧的輿論下,在李天一的4名同案犯被追打之際,無論怎麼辦都會讓自身處於風口浪尖之上。是以,莫不如避開這個風頭,拖到輿論不再關注。

依據刑訴法相關規定,檢察院可以讓警方補充偵查兩次,再加上作決定的時間,該案最晚到12月底前就要有個了斷,或是起訴,或是將李天一等人釋放。或許在那些有背景的父母看來,5個月的時間足可以讓人們淡忘或不再關注李天一等人的惡行,到時再悄然了結也不錯。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拖延」之法到時是否奏效,沒有人可以預判,或許到那時一不小心又發生了甚麼事情,又再度引發輿論關注此案,壞了關切兒子的幾位有背景父母的苦心。只是女孩與其父母的痛苦,他們真的想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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