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不討好皇帝 去判人死刑

作者﹕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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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23日訊】

【原文】

永樂初,京中密察民俗甚嚴。有坐童孫毆祖母獄者,刑部主事李厚,鞫其情。以童稚 無知,非真有所毆也。上疏請恤,不聽,繼之以泣。明日,太宗皇帝以箸面試其童, 曰:「能識左右,何謂無知?」遂謫厚為安南掾。厚忻然就道,曰:「吾豈敢附死獄 以媚上邪?」厚在安南三年。上感悟,復召為吏部主事。
——何孟春《余冬序錄摘抄》

【今譯】

明朝永樂初年,京城裡秘密偵察民間風俗很嚴。有一個幼童打了祖母而下獄的案子,刑部主事李厚,審理這件事。

李厚詢問了事實情況,覺得這是小孩子無知造成的,並非真的有意打祖母。所以就寫了一道奏章,請求皇上赦免那個小孩子。

皇帝不聽。李厚又哭著請求。

第二天,明太宗皇帝拿了筷子,當面試探了那個孩子。

皇帝說:「那個小孩,他能夠辨得清左和右,怎麼能說是無知呢?」於是立即貶李厚為安南(今越南)掾(讀院,官職名)。

李厚被貶斥降職後,高興地上了路。他說:「我怎能隨便地同意死刑案件,來討好皇上呢?」

李厚在安南地方作官三年,太宗皇帝後來明白自己做得不妥當,又把李厚召了回來,任命他繼續做吏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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