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際會買了間小房子,雖然當初買房子的理由雖著時間的推移已蕩然無存。
小房子地處偏遠,藏在鄉下,鳥語花香,竟然還租得出去,雖然租金少得可憐,總算至少有,只是房客老是要三催四請,才會說什麼時候要付租金,希望下次他能準時些。
小房子有貸款,人們問我,為什麼買在那裡,你又住不到,何不買在市區,一樣貸款。人們為我買房子的理由噴飯,害我在這裡也不好意思說……。總而言 之,言而總之,就是手頭現金加上當時工作未來的展望性不夠,買市區一貸二、三十年,風險頗高,於是捨近而求遠,只貸個五年,沒租出去就偶爾去渡個假,租得出去就加減租。
就這樣,擁有了自己的房子,住起來還滿舒服的,人們說,買小房子的價錢,在市區,大概只能買一間廁所吧……。
我在市區工作,看見一間相同坪數相同格區的房子,房價在三年內從300多萬漲到快700萬,而小房子所在地的房價,卻跌得慘綠,賣我的屋主是賠錢 賣,即使如此,在當時對我也是個不小的負擔,能吃下來也算神奇。幾個月後,當地的房市由綠轉紅,這是任誰都想像不到的,那麼偏僻的地方竟然會漲?
房屋仲介後來打電話來問要不要賣,他告訴了一個價格,算算可以以高於成本的36萬賣出,我倒吃了一驚,不是因為買賣利益,而是36萬這個數字,那是有段時間我常常向人抱怨的一個數字,因為曾有三年半的時間,自己工作勞累卻幾乎沒有任何收入,如果那三年半的時間,有正常的薪資,能夠存下來的款項,正好是36萬,果然該是自己的就還是會是自己的,上天還是用另外的方式補足了我曾經認為的失去。
當然小房子我是不打算賣,如果房子有生命,它們不曉得喜不喜歡被人一直賣來賣去?還是加減收些租金,先乖乖的付貸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