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官利益申報發新指引

民主黨:陳茂波應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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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道)港府公佈規管問責官員潛在利益衝突的新指引,民主黨認為,指引內有部份定義不清晰,要求政府釐清;又認為根據新指引,特首應該停止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處理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職務。

行政長官辦公室在網頁昨日上載新的「行政長官處理問責官員潛在利益衝突及款待」指引,規定問責官員須申報的「私人利益」,定義涵蓋家人、親屬、私交好友及曾經「欠下人情」的人。特首可以不讓有關官員參與可能有利益衝突的工作,以及要求官員放棄投資或利益。

指引提出如果問責官員的投資或利益,與公務有實際或潛在有利益衝突,特首可要求官員放棄或減持相關利益,甚至要求將利益交予他人作「全權託管」;特首亦可指派另一名官員處理有關公務。

接受款待方面,問責官員得到特首許可後,可以受四類受限制的利益,即禮物、貸款、折扣及旅程,但金額以私交友好3,000元為上限,其他人上限則為1,500元,而借貸必須在30日內清還。特首處理申請時,要顧及批准會否惹起公眾非議。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示,指引存有灰色地帶,例如官員要申報「私交好友」的利益,如何界定「私交好友」,指引則沒有交代;亦無交代借貸是否屬於人情的一種。她又批評,政府發指引前並無諮詢公眾及議員,亦未有處理行政會議成員利益衝突的問題。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根據新指引,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上涉及利益衝突,特首應立即按指引,停止陳茂波處理東北計劃的職務。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即使官員按特首要求,由他人託管投資,亦會引起官員變相繼續持有資產,或有延後利益的嫌疑。他又認為,指引並無解決問責官員的部份利益,只須向特首申報,並由特首決定如何處理的問題,令人擔心當中可能涉及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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