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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農控涉瀆職 林務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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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3日電)南投山區果農們控告林務局涉嫌瀆職,大肆砍伐果樹及強拆住處。林務局官員受訪時表示,林業用地須造林使用,處理此事窮盡情理法程序。

24-74行動聯盟的成員、南投山區的果農們今天赴北檢控告林務局涉嫌瀆職,指控林務局大肆砍伐農民所種的果樹及強拆住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當時承租林務局土地是林業用地,林業用地須當作林業使用,不能當農牧用地使用,但承租的部分農民在民國84年違規使用,種植非造林樹種,當時已規勸農民,希望以兼顧「情理法」方式處理。

楊宏志指出,林務局在88年寄存證信函取消與農民合約並進行訴訟,97年最高法院判決農民須將違規使用土地交還國家。法院在101年通知執行,當時果農希望果樹收成後再處理,林務局也同意延緩。

楊宏志表示,政府已窮盡情理法程序,但最後還是要處理土地收回問題;按鈴申告是民眾權利,但與處理這塊地是兩回事。

聯盟表示,當年政府為就地安置榮民並協助轉型種果樹,40年後卻改口不認帳,當年的認許變成違法,並以民事訴訟狀告農民。

聯盟指出,目前台中梨山的抗爭非常激烈,300多戶受到影響,而在南投縣國姓鄉已有老農因遭林務局狀告民事訴訟,用自殺表示抗議,另在同區的葉姓男子在遭到強拆時,也以自殺表示抗議。

對此,楊宏志說,退輔會有農牧用地是可以種果樹,但林務局用地是林業用地,一直都是要用造林的林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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