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過勞死 勞團籲廢彈性工時

賴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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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灣台南報導)工資與工時是勞資雙方最關切的話題,為防止勞工過勞死,勞委會將修正草案限制女工不得在晚上10時至凌晨6時間工作,而例假以「兩周內兩日」排定,以兼顧彈性工時與勞工健康;南市勞工局則希望透過「輔導」聘雇外勞的企業,提高本國勞工薪水。

在南市勞工局27日舉辦討論勞資雙方話題的活動上,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簡建忠表示,勞委會推動減少工時,同時實施可能是26周的勞工變形工時,也就是26周總工時1,040小時,雖然有助推動周休二日,就怕一旦工作時間過於集中,勞工仍有「爆肝」危險。

彈性工時的規定目前遭到企業濫用,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劉傳名指出,近期內將推出修正草案,包括國定假日、女性夜間工作將回歸勞基法一般規定,也就是女工不得在晚間10時到隔天凌晨6時的時段工作,而例假以「兩周內兩日」的方式排定;他希望能同時兼顧彈性工時對企業的必要性與勞工的健康。

雖然劉傳名表示26周總工時制度不再推動,但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表示,台灣推動降低工時,但卻又允許彈性工時制度存在,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台北甚至有家大飯店將超過的工時算為「打工」,以規避法令,她希望逐步刪除目前彈性工時的規定,讓工時制度真正落實。

另外,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秘書長胡國康提到,台灣薪資水準到退嚕16年,最大元凶就是派遣制度,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做相同的事,但薪資與福利卻差一大截,勞方希望勞委會取消該法,但勞委會卻只將法令改名,內容不變,而基本工資訂定無助於提升薪資,「最好廢除基本薪資」。

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勞工局重視薪資水準問題,過去企業申請雇用外勞時,勞工局審核沒有重大勞資爭議就會許可,未來除了上述審核外,還將了解企業薪資水準,如果只比基本工資高一點,將輔導企業盡量調高工資,真的還是找不到員工,再考慮雇用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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