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館開槍傷人華裔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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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萬錦市華裔男子涉嫌 12月26日在士嘉堡中餐館開槍傷人後逃跑。警方表示,該男子於除夕向警方自首後,被控企圖謀殺等罪名。他之前曾被警方逮捕過。
  
警方新聞稿表示,28歲的華裔男子吳榮春(音譯,Rong Chun Wu)於2013年12月31日被捕,並被控8項罪名。法院未確認警方對他的指控屬實。他於元旦到法院出庭。
  
8項指控罪名包括企圖謀殺、有意開火、用槍不小心、把槍指向受害者、持有武器做危險用途、攜帶隱蔽武器、 未經授權持有槍支、明知道犯法還持槍。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Victor Kwong告訴《大紀元》, 吳榮春於除夕(12月31日)向第42分局自首,警方馬上「輕易地」將他逮捕。他在案發前被警方逮捕過。警方不透露他是否有犯罪記錄。
  
Victor Kwong表示,吳榮春與受害者於12月26日都在士嘉堡Midland路與Silver Star路一家華人經營的中餐館裡。他涉嫌在下午3點半開火,用槍射殺一男子。當時餐廳裡「擠滿了人」,情況「非常嚴重」。「沒有其他人受傷」。
  
Kwong還說,元旦是假期,吳榮春不可能被保釋出獄。他於週四(2日)再次出庭。 他被控企圖謀殺,可在初級法院(比如舊市政廳)安排保釋聆訊,不用去中級法院(Superior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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