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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專家:黃豆分級與否 其實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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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 令人不安的黃豆分級制之二(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專家建議,尊重民意讓黃豆分食用與飼料 2級,有利採買辨識,只要增訂飼料級檢驗項目及追蹤流向作業規範即可;若維持現制僅食用級,可增加國家標準檢驗項目,嚴禁劣質品輸入。

現況顯示,民間與官方對於黃豆是否要分食用級、非食用(飼料)級,以及基改標示的摻雜率標準制定上出現歧見;民間主張採用歐盟作法與標準,官方則多採納美國作為,連專家學者也循此脈絡出現兩種主張。

此情況與之前面對是否要開放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進口時,如出一轍;官方及與官方合作較密切的學者多採納美方的觀點,認為人體只要在最高殘留容許量(MRL)下,健康的身體可以代謝,因而主張可開放。

民間及另一派學者專家則找來歐盟學者提出歐盟實驗結果強調,使用萊劑除對動物不人道,讓動物躁動不安之外,也只是增加瘦肉中的水,而非蛋白質,聲稱可增長瘦肉,其實也欺騙了消費者,所以反對開放。

近幾年來,台灣多次食安紛爭顯然已出現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主張引用歐盟標準,面對對外經貿談判壓力的官方與相關合作專家學者,則傾向採用美國論點的兩元論。

歐盟的農產與食品多在歐盟境內銷售、食用為主,因而將歐洲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對動物人道價值列為優先考量,所以對於不能100%確保安全無虞下的新成份或研發,歐盟多不准上市,以預防滋生難以預料的傷害。

反之,以銷售產品到全球市場為重要經濟獲利來源的美國,考量經濟須持續發展下,多主張在無法證實新研發與成份有害下,多會運用各種強勢外交與經貿影響力,遊說其他市場或國家接受新產品的銷售、輸入。

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台大動科系教授徐濟泰說,近來全球先進國家對於食安考量,以及台灣內部官民間的歧見,確實已出現歐盟與美國兩派主張。

但就黃豆分級與否的辯論上,徐濟泰認為並非無解,且雙方是有共識基礎的。

他首先說明,其實黃豆的種皮不像玉米般易破裂,收成乾燥後長程運輸也較不易滋生黴菌,所以使用抑菌劑的風險較玉米低;就他所知,沒有飼料級就採散裝、食用級就採包裝的作業區別,運輸方式端賴採購國要求而為;進口管制是否要分級,也是由採購國家自行規範即可。

他並說,目前國家標準CNS及美、加等農產輸出國之所以用破碎粒程度區分黃豆等級,主因與種皮破碎會影響黴菌滋生,攸關保鮮度有關;台灣的進口黃豆全都採用人可食用的等級輸入,若採納民意,區分為食用級與飼料級,確實較有利於消費者購買時好辨識,再訂出只准用於製作飼料使用的檢驗標準及追蹤作業方式即可。

反之,徐濟泰也說,若官方堅持維持現制,只採食用級一種規範,則無須增訂標準較寬鬆的飼料級規範;但是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可主張於國家標準中,增加確保食用級黃豆的檢驗項目與標準即可。

他舉例,包含增訂更多農藥殘留標準、致癌物及重金屬檢驗項目與標準,且一旦納入國家標準,會同步訂出國家檢驗方法,也能達到確保黃豆進口不被黑心業者鑽漏洞,輸入劣質黃豆。

徐濟泰相信,雙邊持續就實質內容與台灣現況進行溝通,終能找出確保消費者健康與生態永續,且不干擾市場運作的方案;如同國家標準的制定多是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議(Codex)及歐盟的標準,並不會偏重注重貿易發展的美國主張一樣,將有利於政府所做決策,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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