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春秋報導)陸媒10月20日報導,大陸銀行在向企業貸款時,一般要求企業先存一筆保證金,然後向企業開具承兌匯票,被業內稱為「回報」。通過承兌匯票,銀行可以將貸款業務轉到表外,這樣可以不受存貸比限制,資金可以流入民間借貸市場,賺取高利貸。一些銀行行長就是因為進行這種灰色交易落馬。
大陸銀行對企業貸款要求「回報」
陸媒財新《新世紀》10月20日出版的2014年第40期發表題為《貸款「回報」鏈》的文章,揭示大陸銀行向企業貸款時,要求貸款先以保證金的形式存入銀行,銀行再向企業開具承兌匯票,形成利益鏈條。
長三角地區某銀監局局長表示,這種現象被業內稱為「回報」,由來已久,非常普遍,成為以貸攬存的手段。
通過承兌匯票,銀行可將貸款業務轉至表外,這樣就不受貸存比限制,為騰挪貸款額度、吸納存款、增加中間收入開了一扇門。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不列入資產負債表的經營活動,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規避財會制度的監管。
業內人士介紹,做回報的流程一般是這樣,比如企業A向銀行申請貸款200萬元,要存100萬元的保證金到銀行,開立存單;企業A再用存單作質押,銀行給企業A開一張200萬元的承兌匯票,這時,銀行實際的資金敞口只有100萬元。企業A可用承兌匯票向上游企業B付款。企業B可以持承兌匯票到任何一家銀行貼現。
中共央行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末,大陸承兌匯票餘額為10.2萬億元,較年初增加了1.2萬億元,同比增長11.4%。
據中國票據網數據,其中股份制銀行的承兌匯票餘額為4.54萬億元,約占市場總量的44.5%;工農中建交五大行的承兌匯票餘額是2.1萬億元,約占21%。截至6月末,承兌保證金的平均比例為42%左右,也就是說,10.2萬億元的承兌匯票餘額,可以給銀行帶來超過4萬億元的保證金存款。
已經有銀行行長因涉灰色交易落馬
今年6月,天津銀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行長李蓉、副行長劉宇被帶走。
據接近天津銀行的知情人士表示,這是該銀行客戶7天酒店集團四川總代理商杜銳國實名舉報的結果。
報導稱,為了申請4000萬元貸款,杜銳國曾向劉宇行賄20萬元。銀行原本要求將4000萬元做「回報」,以企業存款名義存回天津銀行。但李蓉要求將4000萬元轉存至一個員工的個人賬戶。該員工又將錢轉至李蓉在其他銀行的個人賬戶上。李蓉再利用這些資金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短期拆借,賺取高利貸。
目前,在過高的民間利率誘惑下,銀行行長利用職務便利進行牟利而落馬的事情屢見不鮮。
2012年,農行江蘇省江陰市要塞支行行長孫峰攜巨款出逃。據悉,孫峰利用銀行行長的身份從事高利貸活動,以月息2%左右借入,以月息6%到10%放出,以個人名義詐騙涉資1.26億元。
國金證券銀行業分析師馬鯤鵬表示,在多年貸存比考核和銀行存款立行的現行策略下,形成了一條龐大的存款產業鏈和巨大的存款尋租空間。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