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0月28日訊】
照片裡的這名男子
是位剛出獄的囚犯
對,是個囚犯
準確的說,是個良心犯
官方給他定的罪名是
堅持自己的信仰
對抗政府的決定
因為這個罪名
他被判了整整16年刑
在監獄中
為了迫使他放棄信仰
他們曾給他帶上28公斤重的手銬腳鐐
把他關進小號,七天七夜不讓他睡覺
他們還打碎了他的鎖骨
打掉了他的牙齒
甚至用牙籤從他的指縫插到指頭裡
他的10個手指為此鮮血直流
但所有這些折磨
都無法使他改變
他一共做了15年牢
難以想像,那180個月5475個日日夜夜
是怎樣的黑白顛倒,又是怎樣的殘暴血腥
走出牢門的他
如今形容憔悴,滿身傷痛,一頭白髮
但眼神卻異乎尋常的清澈平靜
清澈平靜的讓人心碎
他的名字叫王治文
責任編輯: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