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實:揭露中共假「依法治國」

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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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30日訊】現在中共大張旗鼓的搞「依法治國」,講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好像真要把憲法擺到重要位置上、真正搞「法治」。可是仔細觀察卻發現了問題:中共在大搞「依法治國」的同時,卻突出的把自己擺到了法律之上的位置:它主掌法律,而不是把它自己也擺在法律當中,接受法律的制約監督。大家知道,法律常識是:「權大於法」是「人治」,「法大於權」才是「法治」: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憲法屬於「法治」範疇,憲法的真義是限制政府權力、保障民眾權利。所以明眼人特別是法律界人士都看到了:中共的「依法治國」是假的。

中共的憲法和世界上所有國家的憲法都不一樣,是「特色」的東西。其實,不只是憲法,中共所有的東西都是「特色」的。「特色」就是特殊,和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都不一樣才特殊、叫「特色」。其實「特色」就是騙人東西的表面裝潢。就憲法而言,憲法的精神是限制政府權力、保障民眾權利,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的憲法都是這種精神,也就是說,都是真正的憲法。可是中共的憲法是中共自己的政治宣言書,是中共維護自己權力的工具。完全顛倒了憲法的精神實質。所以中共憲法中裝模作樣的保護民眾權力的條文落不到實處。實質上中共維護的是自己欺壓、盤剝民眾的權力,現在中共所做的一切也都是為了騙取民意以達到苟延殘喘的目的。

中共玩弄憲法,視莊嚴神聖的憲法為兒戲。中共為了使不同時期的自己行為「合法」,改動憲法,把憲法弄得前後矛盾、相互背離,使憲法失去了應有的權威和尊嚴。中共先是在憲法中講:「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見序言)、「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一條)。後又增加「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的條款(第十一條)。現在,這兩個完全背離的條款同時存在於憲法之中!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刑法,現在的中共發展私營經濟是犯罪,應當受刑罰處罰!(中共刑法第十三條中講: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是犯罪,應當受刑罰處罰)。就這麼可笑!

實質上,地主把土地租給農民,資本家辦企業僱傭工人,是互惠互利的關係,不是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現在,白毛女、周扒皮、劉文彩等真相都被人揭示出來,都是中共「文藝為政治服務」的產物,都是編出來的。中共講「勞動人民掌握生產資料」,可是幾十年下來,誰也不知道公有的資產裡哪一份是自己的,倒是都成了共產黨的。共產黨靠「共產」的手段剝奪了所有人的私有財產,在掌權後一個接一個的政治運動中屠殺中國人。哪有殺人不償命的道理,就是死了,也得下地獄償還! 秦檜因陷害岳飛、死後下地獄還罪的真相就是經「東窗事發」的典故記載於史籍中。

歷史真相告訴人們:人類歷史是神傳文化的歷史,釋迦牟尼、老子、耶穌(人們尊稱他們為「佛、道、神」),在人類歷史上都真實存在過,不是中共欺騙人講的:「神佛是愚昧落後的古代人頭腦想像出來的」。天理天道、善惡報應、天堂地獄,都是這些覺者講的。有五千年文明道德積澱的中國人為甚麼現在變得誠信皆無、道德危機、互相傷害?是中共為己之私騙人害人的行為把中國人帶壞了!是中共的意識形態把中國人害了!

在此正告中共官員:新聞媒介不是一黨喉舌、騙人的工具,新聞媒介是人們瞭解真實歷史、瞭解外面世界真實訊息、瞭解真相的窗口、平台!還人民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還人們瞭解真相的自由!結束「一言堂」誤導欺騙民眾的邪惡行為!在今天,在法輪大法(佛法)洪傳的今天,在考驗人們在法輪大法「真善忍」和中共「假惡鬥」中如何選擇的今天,在大法弟子講真相救人、避免人們追隨中共墮入毀滅深淵的今天,任何阻擋人們瞭解真相的行為都是罪大惡極、罪不容恕的!清醒吧,中共似毒藥,毒人害人。不要再捧著這個毒藥自己喝也強迫別人喝了,莫再害己害人了!看看《九評共產黨》,瞭解瞭解真相吧,別成了中共的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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