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買鹽徐州用 男子被罰5000元

【大紀元2014年11月01日訊】去年初,江蘇徐州新沂一大排檔老闆老陳在連雲港買了10斤鹽,並將用剩的6斤帶回徐州。因跨區域用鹽,鹽務部門要罰老陳2000元,但老陳不服拒交,罰金一直漲到了5000,他還險些被拘留半個月。老陳不明白:「至於處罰這麼重嗎?」

跨區域用鹽被罰1500元

據大陸媒體報導,今年62歲的老陳是新沂市阿湖鎮阿湖村人,做了35年廚師。因老陳家所在地和連雲港市東海縣接壤,老陳也曾在東海縣曲陽鄉工作多年。近幾年,老陳在老家阿湖鎮開了一家大排檔。

去年初,老陳在曲陽鄉的一位朋友家裏有事,委託老陳前去幫忙做飯。老陳告訴陸媒記者,他就在當地超市買了10斤鹽。「只用了4斤,剩下的6斤扔了覺得可惜,我就帶回來了,當時也沒有多想。」這批鹽來路正當,屬於東海縣鹽務部門供應。

10多天後,帶回來的6斤鹽還剩4斤,但老陳的麻煩也隨之而來。一天,鹽務部門的人上門稱老陳用的鹽是外地的,違法了,並當場把鹽沒收。老陳被要求繳納2000元罰款,經鄰里說情,降到了1500元,但倍感委屈的老陳拒絕交錢。

半個月後,老陳收到一張罰單,稱因跨區域用鹽被罰1500元。老陳依然不服,拒絕交錢。

拒交罰款險被拘留

老陳認為就幾袋鹽的事情,沒甚麼大不了。然而今年新年前,老陳收到了新沂市法院的通知書,告知其因拒交罰款被新沂市鹽務管理局告到了法庭。「當時叫我過去調解,讓我交錢,我沒有同意,就讓我回來了。」

幾天後,老陳收到一份執行通知書,上面的罰款金額翻了一倍,成了3000元。老陳依然拒交,在隨後的兩次協調中,他也一直拒交。

6月26日,老陳被當地公安帶到法院。法院開出了「拘留決定書」,因老陳拒絕繳納罰款,要被處以15日拘留。「我當時就蒙了,幾袋鹽的事情,怎麼能夠得上拘留。」老陳說。當天,到了拘留所的老陳慌了神,趕緊通知親戚籌錢交罰款。在拘留所裡呆了兩個小時後,交了5050元,老陳才得以回家。

這5050元中包括鹽務管理局的3000元罰款,新沂市法院2000元罰款和50元執行費。

如今,老陳的大排檔還在開著,不過一說起鹽的事情,他就一肚子苦水,反覆說「就幾袋鹽的事,差點進了拘留所」。

鹽務管理局鹽政稽查科一湯姓工作人員聲稱,食用鹽必須在當地購買,老陳若「一開始順利交錢,就沒那些事了」。

此事引起民眾廣泛關注並熱議。民眾表示,在這個「神奇」的國度每一天都有荒誕劇在上演。也有民眾調侃道,每天向各地鹽務局舉報,火車飛機跨區域用鹽,請問有提成嗎?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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