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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政庇作假案系列(28)

被判服刑5年 劉楓凌:一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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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11月12日,備受華人社區關注的紐約華裔律師行移民欺詐案有新進展,主要涉案人員、華裔律師劉楓凌被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重判:服刑5年,3年監外看管,罰款12,500美元,720多萬財產充公。

在歷時3個多小時的量刑過程中,法官就審理過程中的文件內容與檢察官和劉楓凌再次核實,劉楓凌得以有機會當堂向法官和檢查官陳述她在審理過程中沒機會陳述的問題。身為移民律師的劉楓凌不時起身,努力為自己辯護,她的代表律師則沒有機會講一句話。劉楓凌在激烈爭辯中,曾一度落淚。

問題集中在劉楓凌律師樓在2007至2012年間究竟承辦了多少政治庇護案件。法官稱,根據檢察官提供的數據應為1,800個案子,但法官並不希望採用該數字,因為該數字的產生方法並不合理,估計有10%的誤差,所以她會採用1,610。劉楓凌則認為該數字屬推論,不足為憑,她本人有可查證的記錄,總數為331個。法官最後認定1610中還可能有15%的誤差,最後數字應約為1,440個案子。這1,440個案子乘以每個案子5千元的手續費,法官決定罰沒家產720多萬元。

劉楓凌當堂向法官提供了自己的各項財產證明,包括法拉盛的一處房產價值84萬元、養老基金30多萬和銀行存款20多萬。全部沒收後還有很大差額。

法官還跟劉楓凌和檢察官核實了判前報告(Pre Sentencing Report)中的細節。法官提到劉楓凌曾在11月5日對該報告中的數十處內容提出質疑。

劉楓凌提出的質疑圍繞作證人的證詞,她表示,所有證人的證詞都承認「我們」實施了欺騙,但沒有一個人明確表示這個「我們」包括劉楓凌,而且,證人的證據也相當寬泛,不夠具體。自己只是律師樓的負責人,並不是犯罪團伙的負責人,律師樓有犯罪但自己是無辜的,因為自己並非知道所有的事。

法官表示,劉楓凌的犯罪事實已由陪審團裁定,毋庸置疑。自己也是依法判決。

在判決後,劉楓凌表示,法官這次完全是站在政府一邊,所做判決沒有法律支持。她不服,一定會上訴。

劉楓凌的丈夫苗裕昌判決後接受記者採訪。(杜國輝/大紀元)

劉楓凌將於明年1月30日開始服刑。劉楓凌律師行在2012年已被查封,今年4月陪審團裁定她們的移民欺詐罪成立。她的丈夫苗裕昌已認罪,將於今年12月12日量刑。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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