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稅務局將行使特權 追討跨國公司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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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稅務局(ATO)已證實將開始使用其特別權力,追討跨國公司聲稱,通過內部調整來避稅所逃脫的負債。稅務專家則表示,如果這些權力被應用,稅務糾紛將會增加,從而導致更多的大公司或與稅務局鬧上法庭,或移往海外。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根據前工黨政府制定並在本屆聯盟黨政府得以保留的法律,稅務專員喬丹(Chris Jordan)被賦予了權力,對重新調整的公司增加稅收。企業一直認為,這種權力過大,從而會產生不穩定性。

但週三(12日)發佈了一項新裁決顯示,稅務局確認將使用該權力,對付跨國公司,特別是對於那些明顯的或複雜的債務調整。

此項法規的出台正值20國集團(G20)峰會領導人針對跨國公司避稅問題進行討論的前夕。

澳洲財長霍基(Joe Hockey)表示,在阻止如「蘋果」等大公司進行利潤轉移的計劃上,取得國際共識是非常重要的。「企業應該在其賺取收入的地方繳稅,無論他們是誰或從哪裏來。」 霍基說。

稅務局表示,這一法規與經合組織(OECD)的指導方針是一致的。但稅務專家認為,澳洲稅務局的新權力超越了任何其它國家所建議的遏制跨國公司避稅問題的權力。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KPMG)轉移定價部門的負責人塞弗(Anthony Seve)說:「這項允許稅務局重新定價、重組或忽略跨境交易,重建其權力的法規,為納稅人提供了一點安慰,它將只在特殊情況下有關聯,正如經合組織自己的指南所建議的。」 「相反的,這項法規對在甚麼時候運用這些重建權力,和其權力使用程度上有非常廣泛的解釋。」

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wC)的稅務合夥人科勒賈(Pete Calleja)表示,這樣的做法增加了跨國公司尋求在澳投資的不確定性。**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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