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莫志奎命危 呼蘭監獄拒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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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5日訊】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呼蘭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莫志奎,其肺結核已經惡性發展危及生命,生活不能自理。然而,呼蘭監獄不但拒不放人,一年多來還無理剝奪莫志奎及其親屬的會見權、知情權。莫志奎的家屬要求呼蘭監獄立即放莫志奎回家進行治療。

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莫志奎(知情人提供)
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莫志奎(知情人提供)

據明慧網報導,自從2013年9月30日,黑龍江法輪功學員莫志奎被非法關押到呼蘭監獄至今,莫志奎的親屬共去監獄13次,要求探望莫志奎,呼蘭監獄「610」人員王曉臣以種種藉口百般刁難、不許接見,還威脅、恐嚇莫志奎的親屬。莫志奎的妻子被嚇得當場抽搐、不省人事。家屬、律師多次到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控告,莫妻才得以見到莫志奎兩次。

2014年4月家屬得知莫志奎雙肺已爛,X光片子顯示:右肺有很大的一個洞,幾乎爛沒,左肺也爛了一個洞。10月份又得知莫志奎拍的片子上顯示肺上有很多白點;腿不聽使喚、大小腿麻木,呼吸困難,不能正常吃飯,只能喝點稀的,生活不能自理。

監獄醫院院長說,莫志奎身體狀況隨時都有惡化的可能,隨時有生命危險,又稱監獄醫院屬於鄉鎮級水平,由於設備所限只能查出莫志奎患肺結核,看不出肺結核到甚麼程度。莫志奎的家屬諮詢了權威醫生,醫生說,這個情況很可能肺部萎縮;心、肺衰竭變成綜合症。這個人已經不適合在監獄裡面了。如果還在監獄那個環境、營養跟不上,生命極其危險。這種情況一般大約只能活幾個月。

莫志奎的家屬要求呼蘭監獄立即放莫志奎回家進行治療。

以下是莫志奎的親屬去監獄探望莫志奎的過程中遭遇獄方的刁難。

家屬第十一次去呼蘭監獄

2014年9月18日,莫志奎家屬第十一次去呼蘭監獄探望莫志奎,教改科許文龍、杜鵬、醫院監區姜亮、張亮等人口徑一致地對家屬說:一年之內不讓會見。讓家屬別來了。並刁難家屬去當地政法委開證明,證明家屬身份。

教改科杜鵬氣勢洶洶地對家屬大喊大叫。莫志奎的妻子邊哭邊說:「我們都來多少趟了,你們還不讓見,上有老下有小的。你們竟叭瞎(撒謊),王曉臣還謊說莫志奎不見家屬,我們見不到人回去和老太太都沒辦法交代……」莫妻說著說著腿就站不住了、上下直打牙、渾身哆嗦、脖子往後一仰就抽了過去,倒在教改科長辦公室門口的地上沒人理睬。

一同去的家人對杜鵬說:「你們把我們當成你們的家屬,你們就幫幫我們吧,人人都有善念……」杜鵬一聽到「善」這個字就非常害怕,眼露凶光、咬牙切齒地說:「你再說這個就把你攆出去!」

莫志奎的大哥要求和莫志奎通個電話聽聽弟弟的聲音,也遭到拒絕。

家屬無奈回家後急切地想知道莫志奎的身體健康狀況,只好給醫院監區的副教導員姜亮打電話詢問,姜亮一再欺騙家屬說,莫志奎身體挺好的。家屬說:「我聽說他身體很不好啊。」這時姜亮變了口氣,說:「你知道身體不好你還問我?」就掛斷了電話。

第十二次去呼蘭監獄

10月13日,莫志奎家屬第十二次去呼蘭監獄要求會見莫志奎,監獄仍然不讓見。家屬要求監獄寫出不讓見的理由。獄方置之不理,哄騙家屬說:「你們先回家去吧,等兩天找兩個大夫給莫志奎看看,再給你們家屬打電話。」

家屬回家後始終沒接到監獄的電話,家屬只好再一次給姜亮打電話問莫志奎的身體狀況,姜亮繼續欺騙家屬,說莫志奎身體挺好的,讓家屬不用管了。接著就掛斷了電話。

第十三次去呼蘭監獄

2014年10月27日上午,莫志奎家屬第十三次去呼蘭監獄找到副獄長,反映從2013年9月末莫志奎被非法關押到呼蘭監獄以來,教改科王曉臣為達到逼迫莫志奎放棄修煉法輪功的目的,不顧莫志奎的死活、不管家屬的極度痛苦與感受,違法不讓會見。2014年1月7日,王曉臣只讓莫志奎的妻子一人會見了莫志奎,那次會見是家屬花重金請律師去各部門控告,在上級的壓力下王曉臣才不得不讓莫妻獨自一人會見。

在得到副獄長的批准後,王曉臣迫不得已只讓莫妻一人會見莫志奎15分鐘應付了事,卻不讓莫志奎的大哥見自己的弟弟。莫志奎的大哥已經68歲,先後去呼蘭監獄4次,每次都失望而歸。

莫妻只好自己去見莫志奎,莫志奎對妻子說,吃不進飯,只能吃點稀的、喝點水,從片子上看肺部都是白點,胸部疼痛難忍、人已經消瘦了很多,週身無力、打不起精神……15分鐘的接見嘎然而止,眼睜睜地看著瘦弱不堪的丈夫被強行帶走,莫妻痛心疾首,仰面朝天暈倒在地……

莫志奎的經歷

莫志奎今年58歲,家住依蘭縣依蘭鎮,家中有九旬老母,還有一個先天殘疾的兒子,孫女患有先天性皮膚病,他是家中的頂樑柱。1997年,莫志奎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身心受益。

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莫志奎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先後8次遭當局綁架,5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一次被非法勞教3年,關押在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2013年3月29日晚,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等地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從29日晚開始行動,三、四天內綁架近60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莫志奎。當時莫志奎被非法關押在依蘭縣第一看守所,遭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察刑訊逼供,被打得口吐鮮血。

2013年7月18日上午,依蘭縣法院對莫志奎進行非法庭審。家屬依法聘請了兩位北京律師為莫志奎進行無罪辯護。開庭前,法院對律師百般刁難,全然不講法律。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張安克多次打斷律師為當事人莫志奎做無罪辯護的發言,而且律師發言還沒有完全結束時,審判長張安克就宣佈法庭辯論結束,不許律師依法辯護。在法庭上,律師針對公訴人對當事人莫志奎的非法指控,依法辯護,使旁聽的人都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發放光盤、真相資料是言論自由,根本就沒罪。法官張安克和公訴人寧巖等啞口無言。律師要求合議庭對當事人莫志奎的案件做出客觀、公正的處理,宣告其無罪。

然而依蘭縣法院公然違反《憲法》和法律,違反《法官法》和法官職業道德,違反刑事訴訟法、濫用司法權,誣判莫志奎有期徒刑12年。莫志奎不服判決,上訴到哈市中級法院。莫志奎家屬又為莫志奎聘請了兩位律師。

2013年8月13日,哈市中級法院接到莫志奎及其辯護律師的上訴書,但哈市中院根本無視法律,二審時拒不開庭,也不通知兩位律師和家屬,四天就匆匆做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決。**

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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