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軍借3萬圆 豫村民要求還錢多年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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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05日訊】近日,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村民張志良稱,其家裏有一張1946年由新四軍開出的借條,顯示其祖父曾借給新四軍3萬銀元。後因被劃為地主,其祖父將借據藏於牆縫,1989年被其父發現。張志良的父親曾找當地政府兌換,「給幾百圆,沒同意」。

據大陸媒體報導,張志良提供的借糧款收據是一張黃色老宣紙,上面寫著:今承湘店鄉(後更名南向店鄉)保莊張炎山先生借給本軍現金三萬圆,特給此據為憑。署名為新四軍第五師野戰軍政治部軍令部江克成,並蓋有江克成紅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條的右端印有「爭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強統一的新中國」,左端附註註明,在今後政府徵收田賦時,所借糧款可憑此據抵消,未抵消完的剩餘數額政治部保證償還。

出借人張炎山是張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南向店鄉人。張志良說,祖父曾經在鄉里經營中藥店舖,家境富裕。「我沒見過爺爺,聽老一輩人說那時候他是鄉里的首富。」

1950年左右,各地迎來了兌換借據的高峰期。張志良稱,那時候祖父被劃為地主,於是將借據藏在了牆縫裡。

1989年,張志良的父親張富友在拆建舊屋時發現土牆縫裡有一個紅布包裹,裡面正是新四軍的老借條。之後,張富友曾找當地政府兌換,「就給幾百圆,我父親沒同意,又拿回來了」。張富友於1993年去世。張志良說:「父親的遺願就是讓我把爺爺的借據兌換過來。」

2005年至今,張志良多次向光山縣政府反映借條一事並要求兌現。當地政府在調查後仍未實施兌換。

陸媒記者致電光山縣原財政局辦公室主任杜某。其聲稱,2012年7月底,縣政府曾組織調查,由公安局鑑定借據真假,人民銀行鑑定幣種是銀元還是借糧券,民政部門出具相關文件,最後由財政局根據相關政策進行兌現。一個月後他離開,此調查也交由他人,他也不清楚後來的情況。

據接近當初參與調查的人士透露,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光山縣支行鑑定貨幣為銀元。張志良的家屬表示,2013年5月曾在信訪局看見過該調查報告,但對方不讓翻看和拍照,只告訴他們很快會兌換,但至今卻仍未有回應。

記者致電光山縣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其聲稱,此事大概一星期內會有結果。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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