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學生泰瑟槍致死案 澳一警員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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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二(15日)在對巴西留學生科蒂(Roberto Laudisio Curti)被泰瑟槍電擊致死案的法庭判決中,悉尼一名高級警官被判決有罪,另外三名警員無罪。

據澳新社消息,2012年3月17日晚,巴西留學生科蒂在國王十字(Kings Cross)區與朋友慶祝一個球賽的勝利,他在與兩個朋友吸食了迷幻藥(LSD)後,在次日凌晨獨自來到悉尼市中心的街頭遊蕩。在藥物作用下,科蒂闖進一家便利店拿了兩包餅乾後離開。大約早晨6點,兩名警察在悉尼市中心的皮特街(Pitt Street)發現了他並向他問話,但是科蒂掉頭逃跑。於是更多的警察一起追趕他。

在警察們追逐科蒂時,他沒有穿襯衫和鞋子。他兩次被警察扭倒,第三次被警察摔倒在地上。

據信警方一共向科蒂擊泰瑟槍14次,其中九次擊中他。幾名警察拽住科蒂,有的跪在他身上,還噴了幾罐辣椒水,動用了兩副手銬及警棍。

科蒂不久後死亡。紐省檢察署(DPP)向四名涉案警察提出起訴。

在週二的法庭聽證會上,法庭判高級警官拉爾夫(Ralph)有罪。法官麥克法蘭(Claire McFarlane)說,高級警官拉爾夫對科蒂至少使用了兩罐辣椒噴霧劑,警察持續在15厘米內朝科蒂的臉上噴辣椒霧劑,當時科蒂肚子朝下躺下來,有警察還跪在他的身上。

法官表示,對用泰瑟槍射擊科蒂的三名警員,控方未能使他們獲罪。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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