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專案組長被查 中共體制下冤案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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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程靜綜合報導)繼內蒙青年呼格吉勒圖(呼格)被判無罪,12月17日,呼格案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帶走調查。近日另一起轟動全國的聶樹斌案也被下令「複查」。陸媒盤點中國另十大冤案至今只一例實際追責。分析認為,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中共的專制體制,司法不獨立就會繼續製造無數的冤殺案件。

呼格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被帶走調查

12月18日,新華社引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消息稱,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17日下午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調查。1996年,呼格錯案發生時,馮志明擔任呼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專案組組長。

此前,12月15日,內蒙高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16日,內蒙檢察院發佈消息稱,決定成立調查組,對造成呼格錯案展開調查。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捲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時值中共第二次「嚴打」,61天後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

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被抓,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從而引發各界對呼格吉勒圖案的廣泛關注,要求重審。

聶樹斌被速處死 陸媒報因「按需」換腎

近日,另一起曾轟動全國的聶樹斌案被北京最高法院下令山東高院異地「複查」。多家媒體報導,聶樹斌案此前難翻因涉「按需要殺人」黑幕,網上一直盛傳當年聶在證據薄弱情況下之所以被匆匆處死是因當時外交部高官、中共紅色名媛章含之急需換腎的消息,再度引起輿論關注。

1995年4月27日,聶樹斌被指「強姦殺人罪」被處死,年僅21歲。從開庭到判刑,公安都沒通知家屬,直到1995年4月28日聶父去看守所送衣服,才獲悉兒子已在前一天被槍決。

十年後的2005年,另一宗涉嫌犯案的王書金交代,在河北犯下四宗「強姦殺人」,其中包括聶樹斌案中的死者。王在法庭上要求追究其未被追究的罪行,但檢察官卻千方百計地證明那不是王所犯之罪,更極力阻撓聶案翻案,引起社會各界嘩然。

新浪網轉載中國日報報導,河北青年聶樹斌被控姦殺,在1995年被匆匆處死,疑點重重。報導引述網絡說法:當年中共外交部高官章含之身患尿毒症,中共官員為她尋找移植腎源,發現聶樹斌與其正好匹配,為了延續章的性命,這名23歲青年被速審速決。

分析:中共公檢法聯手製造冤案

時事評論員玉清心表示:「呼格案」為甚麼會發生?這樣一個完全不能自圓其說的冤案,曾經走過公安、檢察院、法院三道訴訟程序。事實證明,三家機關不是互相監督制約的關係,而是根據上級指示,聯手製造了冤案。

玉清心表示,中共黨權大於法,在中國法律有何尊嚴?所以才會發生多位維權律師被警察打斷肋骨的醜聞。無獨立司法,無監督機制,無糾錯渠道,法官集體嫖娼,警察操控販毒,各種呼格案會層出不窮。只有剷除滋生呼格案溫床的中共,呼格案才有望不再發生。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也認為,幾十年來,中共體制下像呼格案的冤假錯案成千上萬,呼格案是由於媒體的介入被民眾得知,才有幸獲得重審。造成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中共的專制體製造成的,只要司法不獨立,就會繼續製造無數的冤殺案件,因此,中共體制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

媒體盤點10起大冤案 至今只一起追責判刑

12月18日,新京報盤點了近年10起曾引起廣泛關注的冤案發現,趙作海案已明確追責;浙江叔侄案、蕭山5青年搶劫殺人案等2起冤案被稱內部追責,但其他案件均未明確啟動追責程序。

1、趙作海案8年後翻案:1999年因同村人失蹤後發現無頭屍體被拘,2002年被河南商丘市中院判處死緩。8年後的2010年,當年「死者」出現,同年5月河南高院宣告其無罪。2010年5月,當年「趙作海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審判員胡選民、代理審判員魏新生被停職調查。2012年6月,刑訊逼供的6名警察中5人獲刑。

2、浙江叔侄強姦案10年翻案:2003年5月,杭州發生一起「強姦致死案」,嫌疑人二審分別被判死緩和15年徒刑。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浙江省高院於2013年3月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浙江省政法委稱,已進行內部追責。

3、蕭山五青年搶劫殺人案16年翻案:1997年12月,因兩起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案件4人被判死緩,1人被判無期。2013年7月2日,浙江省高院宣告王建平、朱又平無罪。其他3人因盜竊罪或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不等。浙江省高院及浙江政法委相關人員近日稱,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追責,「追責詳情不便提供」。

4、佘祥林殺妻案11年翻案: 1994年佘祥林因妻子失蹤被判處死刑。2005年4月13日,湖北京山縣法院宣判佘祥林無罪。佘祥林的代理律師張成茂表示,追責時,一警察自殺,目前不了了之。

5、李懷亮案12年翻案:2001年,李懷亮因涉嫌一起故意殺人案被捕。2013年4月25日,平頂山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事實不能成立為由,判決李懷亮無罪。河南省高院和河南省政法委的相關人員表示,對追責事宜「不瞭解」。

6、趙艷錦案10年翻案:2001年9月,鄰居家6歲孩子被殺,趙艷錦屈打成招。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宣告趙艷錦無罪。但趙艷錦2013年2月6日才被釋放。新京報記者致電河北省高級法院兩新聞發言人,均無人接聽。

7、於英生「故意殺人」17年翻案:1996年12月2日,安徽蚌埠市民韓露在家中遇害,20天後,死者丈夫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後被判處無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告於英生無罪。於英生案件的再審辯護律師張耀表示,於英生曾經向公檢法部門提出追責要求,但沒有得到回應。

8、王本余「強姦殺人」17年翻案:1996年11月,42歲的王本余因強姦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13年,內蒙古高院宣告王本余無罪。新京報記者致電內蒙古高院,相關負責人以不接受電話採訪為由拒絕回答。

9、念斌「毒殺」7年翻案:2006年一起毒殺案令念斌成為犯罪嫌疑人,並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終審宣判念斌無罪。福州中院近日表示目前責任人追責事宜尚不清楚。

10、徐輝「強姦殺人」16年翻案:1998年9月,珠海市小林鎮居民徐輝因涉嫌姦殺女孩被帶走調查。2001年5月,珠海中院判處徐輝死緩。2014年9月15日,徐輝被當庭宣判無罪。徐輝案的再審辯護律師侯衍濤近日表示,當地未啟動追責程序。

責任編輯:高靜;覆核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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