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專案組長在公安局院內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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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報導)近日陸媒披露呼格吉勒圖案原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戴頭套、手銬帶走等細節。馮志明成呼格案啟動追責後第一個被調查的責任人。據報,呼格案之前,馮志明就曾因一犯罪嫌疑人在其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被免職。

12月19日《法制晚報》披露了馮志明被帶走的細節。17日下午,被通知到呼市公安局開會的馮志明在市公安局大院裡與他人攀談時,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的辦案人員正式宣佈其被調查。當辦案人員準備給他戴上手銬的時候,馮志明神情緊張尷尬,甚至還和辦案人員發生了短暫爭執,隨即平靜下來。此後,辦案人員按照規定給馮志明戴上了手銬和黑頭套。據稱,戴上頭套是為了保護對方的隱私。

據報,之前從11月20日起馮志明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近一個月未公開露面。其間,馮志明的工作用槍被要求上交入庫。據稱,馮志明被帶走調查因涉嫌職務犯罪。

此前12月15日,內蒙高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16日,內蒙檢察院發佈消息稱,決定成立調查組,對造成呼格錯案展開調查。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18歲的呼和浩特市捲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61天後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9年後,身負多起命案的趙志紅被抓捕,趙承認自己是呼格案凶手。

馮志明曾被免職

據報道,一名曾擔任呼市公安局重要職務的官員透露,馮志明在1988年擔任呼市公安局某分局刑偵大隊隊長期間,一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大隊的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馮志明因此被辦理了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同時被免職。但此案後來進入法律程序後,馮志明和他的上級即該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都被免於刑事起訴。

而馮志明的仕途並未因此事受到影響。2002年,馮志明擔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緝毒緝私支隊支隊長。2011年,馮志明被升職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分管信訪、治安等工作。

據《京華時報》報道,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得知馮志明被查的消息後稱,「終於得到報應了」。其代理律師王振宇則稱,目前無法判斷馮志明在呼格吉勒圖冤案釀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還有整個公安局、後面的檢察院、法院的環節,馮志明不一定都能決定得了。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認為,幾十年來中共體制下像呼格案的冤假錯案成千上萬,造成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中共的專制體制造成的;只要司法不獨立,就會繼續製造無數的冤殺案件,因此中共體制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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