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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迪森信美爽眼藥水 桃衛生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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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市衛生局接獲食品藥物管理署通報,民眾通報使用「麥迪森信美爽眼藥水SINMESONE DROPS “MEDICINE”(內衛藥製字第012342號)」藥品後,發生視力模糊等非預期不良反應,衛生局立刻前往麥迪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稽查,該藥廠之藥物製造未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規定,涉違反藥事法第57條第2項規定,本局將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指出:食品藥物管理署發現「0EHO121及0EHO122」兩批「“麥迪森”信美爽眼藥水」,因內部作業疏忽導致混入229ppm(相當於0.0229%)之散瞳劑成分Atropine,可能導致畏光、視力模糊等不良反應,經確認後立即啟動通報及回收問題藥品機制。

經查流向桃園市3間診所及2間藥局共2730瓶,目前已回收2697瓶,並已通知使用病患回診。該局提醒民眾若有使用批號為「0EHO121及0EHO122」的「“麥迪森”信美爽眼藥水」,請立即停用並回診原處方醫師,以確認用藥安全無虞。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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