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虐傭案開審僱主否認20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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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子慧香港綜合報導】印傭Erwiana懷疑被虐案,12月8日一早在灣仔區域法院開審,返回印尼療傷8個多月的受害者Erwiana在律師及朋友陪同下到庭作供。外傭團體12月9日早上到庭外聲援Erwiana。而被告女僱主羅允彤合共被控21項控罪,但羅本人僅承認一項無為僱員投保罪,其它20項控罪則全部否認。

剛剛由印尼返港的23歲Erwiana親自出庭應訊,指控僱主多次虐待她。其僱主即被告羅允彤44歲,被控21項罪行。不過對於包括虐打、刑事恐嚇以及違反僱傭條例等20項罪名,羅本人均全部否認,僅承認一項無為僱員投取保險單的罪行。

肉體精神受虐常捱餓

Erwiana在庭上親自憶述遭僱主虐待情形,指試過站在梯上清潔冷氣機時,僱主將梯拉開,令她跌在地上,又曾經用掃帚、棍和衣架打她;還曾用吸塵機的吸管塞入她的口中達5至10秒,導致她嘴部受傷。她指,女僱主只允許她每日下午1時至5時休息,其餘21個小時都要工作。曾試過冬天被僱主脫光衣服,用冷水花灑淋身,再開風扇吹她近2個小時。

Erwiana在庭上直言曾試過逃走,向大廈保安借電話致電中介公司要求換僱主,但最後還是被中介派人將她送回該僱主寓所。Erwiana指女僱主每日只提供數塊麵包和一碗飯作為食物,令她經常感覺肚餓。她坦言,曾經在清潔僱主住所大門時,向鄰居要求提供食物,但遭被告子女發現,他們立即關門。當僱主得知她向鄰居取食物後以拳頭打她。控方指,被告恐嚇Erwiana不能跟人說曾經被打,否則會殺死她的父母。

工作七個月僅得62元

Erwiana在庭上說,在被告住所工作的7個月期間,無收過工資,她指女被告脅迫她簽署7張有關工資的收據,其中6個月工資,用作繳付中介公司培訓費用。Erwiana又說,女僱主指她在工作期間,損毀玩具、洗手間門鉸、廁所板及裝飾品等,需要賠償,所以不獲發工資。Erwiana指僅收過一次錢,是她返印尼前僱主給她相當於62.7港元的10萬元印尼盾。

在講述回國過程時一度情緒激動,她說,僱主送她到機場當日,她身體很虛弱,僱主讓她穿尿片,因為她已經不能起身去廁所,又幫她化妝,令她看起來不像曾被虐待。

被虐至遍體鱗傷的Erwiana於今年1月13日返鄉時在香港機場被同鄉揭發事件。事件引起印尼傳媒廣泛報道,東南亞、歐美傳媒亦大篇幅報道。涉事僱主及後被捕,並被揭發其同時牽涉另外3宗虐傭案件。

有在法院外聲援Erwiana的外傭期望,涉案的僱主能得到法律制裁,令其他僱主不敢再虐待外傭,又期待香港政府可改變本港的外傭政策。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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