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省府擬引入法案 延長市政官員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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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27日訊】 省社區、體育及文化發展廳長歐琪詩(Coralee Oakes)星期二宣布,省府將引入新法案,將市鎮選舉由目前的3年一次,改為4年一次。卑詩城鎮聯會(UBCM)表示贊成。
  
歐琪詩表示,已經在省議會引入相關法案,如果順利通過,今年11月當選的市議員,就會有4年任期,2018年才會再舉行市選。新法案將於今年秋季實施。
  
歐琪詩在一份新聞稿中說,加拿大其他省份都是每4年舉行一次市選。
  
省府在2010年首次提出動議,將市政官員任期改為4年,但是,遭到卑詩市鎮聯盟投票否決,而UBCM最終改變立場,去年投票支持該動議。
  
UBCM前主席Mary Sjostrom表示,延長市政府的任期,可以提高運作效率。她指出,一般新當選的市議員都需要6到8個月時間以適應市議會的運作,工作一年半後又要準備下一屆選舉。她認為,延長任期可以促使市議員,更加努力為市民服務。◇◇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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