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達澳洲珀斯編譯報導)由於誤導顧客,郡德拉普法院(Joondalup Magistrates Court)日前判位於巴爾卡特(Balcatta)的一家太陽能公司總罰金1萬8千澳元。
據今日西澳網報導,消費者保護局(Consumer Protection)的律師表示,這家已停止了業務的公司,在為一棟位於Edgewater的房子裝了太陽能設施後,卻拒絕為其產品的保修負責。這家公司同時還違反了不請自來的貿易條例(unsolicited trading laws)。
消費者保護局專員杜蕾斯可兒(Anne Driscoll)表示,貿易者知道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的義務是必要的,如此他們才不會取消或削減消費者的權利。「拒絕保修很明顯違背了澳洲消費者法。保修的責任是不能完全推到廠家身上的。」杜蕾斯可兒女士說。
商家以及其員工在給予客戶書面及口頭意見(或建議)時,還必須確保這些意見(或建議)不違背消費者權益。一旦出了大小故障、或產品不理想、或產品與樣品不符合時,均由商家保修或退換。
這家太陽能公司被罰款1萬5千澳元,其董事長坡叟特(Charles Posselt)被罰款3千澳元,並責令其支付法庭費用約2千澳元。
(責任編輯: 楊宇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