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支付毒梟375萬荷盾?

陷毒梟案 荷蘭司法大臣面臨重大誠信危機

人氣 6
標籤: , ,

【大紀元2014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宇荷蘭報導)近日,14年前的走私毒品大案,荷蘭毒梟Cees H從荷蘭政府手中到底收到了500萬荷蘭盾還是司法大臣所說的125萬荷蘭盾的新聞,在荷各大媒體的頭條曝光出來。司法大臣奧普斯騰(Ivo Opstelten)和時任毒品案件的主檢察官,現任司法副大臣的緹芬(Fred Teeven)被雙雙推上了媒體的風口浪尖。

Cees H是荷蘭臭名昭著的大毒梟,八十年代就因走私數以噸計的毒品(大麻,海洛因等)入獄。在入獄一年後便成功越獄而後又在歐洲境內大肆做毒品生意。一直到1993年再次被抓,他數罪並罰共被判入獄12年徒刑。此次案件發生在2000年,荷蘭檢察部門收繳了Cees H擁有的包括珠寶和房產在內的500萬荷蘭盾的財產,當時這筆資產的價值已經由於出售和貶值的原因最後縮水至200萬荷蘭盾。在案件後期,荷蘭檢察部門無法證明這些資產是非法所得後,最終這筆資產大部份返還給Cees H。與此同時,Cees H被要求支付政府75萬荷蘭盾的罰款,所以最終荷蘭政府應退還當事人125萬荷蘭盾的錢。

然而,Cees H的現任律師庫普斯(Jan-Hein Kuijpers)近日爆出,在2000年,大約有500萬荷蘭盾的資金從一家盧森堡銀行中轉賬入他的當事人Cees H的銀行賬戶中。Cees H當時的律師杜登斯(Piet Doedens)也表示,他手頭上還有所有銀行的詳細資料,但是他的客戶並不同意公開信息。

在回答國會議員的問話時,司法大臣奧普斯騰通過書面表示,他無法確切的提供確切的證據,關於荷蘭政府在2000年案件審理後,最後到底支付給犯罪嫌疑人Cees H具體多少現金,但是他本人計算所有數據後,應該是125萬荷蘭盾。他解釋稱,由於當時的交易沒有收據,而且銀行部門對過去的交易記錄只保留七年,所以目前無法確定,但是政府官員正努力追查與此案件有關的資料數據。

奧普斯騰重申,當時這筆返款資金是在緹芬的監督下並按照法律程序完成的。由於當時無法證明這些資金是非法所得或有洗錢的問題,所以全部如數歸還。

國會議員在討論中說,他們需要更多時間來考證是否奧普斯騰所言是否屬實。而且目前奧普斯騰仍無法提供切實的銀行證明,導致無法讓人相信他的所有言論。目前,已經有不少議員已經呼籲要徹查此案。

(責任編輯:李雲帆)

相關新聞
荷蘭破獲大麻出口案件
荷比警方共同打擊邊境毒品犯罪
花盆裡的黃金草 比利時大麻產量劇增
國際首例 歐盟資助醫學院調查非法器官買賣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