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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雄:法先修好公投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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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林義雄今天表示,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

總統馬英九昨天上午到義光教會探視林義雄,留下卡片承諾,核四經國內外專家嚴格安檢完成後,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它的未來。

林義雄為停建核四至今已禁食超過45小時,他上午透過「人民作主 停建核四」臉書發出「核四公投與我」一文,回應「先安檢,再公投」的說法。林義雄說,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

他表示,1994年,行政院為了避免核四預算年年在立法院引起爭議,不惜違反預算法「分年編列、逐年送審」的規定,1次編列了8年的核四預算、新台幣1125億元。

林義雄說,當時覺得像興建核四這麼重大、這麼有爭議的公共政策,應該交付公民投票由國家主人的人民來做決定才對,因此以禁食的方式呼應反核團體推動「核四公投、十萬簽名」的行動,在6天中獲得了11.5萬人的簽名響應。

簽名活動後,林義雄和幾位長期關心台灣社會發展的朋友組成了「核四公投促進會」,明定宗旨為,經由促進用公民投票決定應否興建核四,來喚醒台灣人民的主人意識。

林義雄說,國民黨為了遏止這股人民作主的潮流,運用其在立法院的多數於2003年制訂了一部障礙重重的「鳥籠公民投票法」,這部公投法以非常不合理的規定,使得公民投票幾乎不可能通過。制訂10年來,除了總統及國民黨、民進黨兩大政黨外,沒有任何公民能提案成功,而所有成案的公投案,也沒有任何一個得以通過。

他說,因此「核四公投促進會」不再強調公投核四;他認為,唯有先把公投法修改好,「核四公投」才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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