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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攤販抗議警局無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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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紐約居民程(Chee Fei)先生的妻子Chun Yin在堅尼街經營一個小攤,出售翡翠飾品。程先生1997年入籍,1998年和Chun Yin結婚。他們的兒子9歲和11歲。程先生2001年患上中風,他在被檢查出糖尿病後就一直坐在輪椅上。為了養家餬口,這對夫婦不得不繼續經營小攤,並把孩子帶在身邊。Chun Yin今年大約40歲,在美國沒有其他親人。2007年中旬,丈夫的病情惡化,她寫信給市議員阿蘭‧格森(Alan Gerson),要求把小攤的經營執照轉到妻子的名下。但是經過幾年的努力,這一請求仍然沒有被批准, Chun Yin在過去的幾年經常因此被捕。在去年中國新年期間她就被捕了9次。2013年的5月24日,程先生在自己看護者的陪同下,從東哈林區前往華埠幫助妻子照管小攤。程先生的看護者在Chun Yin去廁所的期間被捕,警察不顧程先生的解釋,將看護者帶到了中央街100號的中心登記處(Central Booking)把他關了八個小時, 把程先生一個人留在街上。
  
在過去的20年間,德拉卡斯先生(Jerry Delakas)持營業執照(license)在華埠邊經營一家報刊亭,該報亭在第二社區委員會的北部邊界的Astor Place。而消費者事務局卻認定他沒有許可。2013年10月,消費者事務局要求德拉卡斯在繳納3萬7千元罰金後,以個人名義申請營業執照。這個要求被德拉卡斯拒絕,他的報停因此被鎖1個月。德拉卡斯之後與市長白思豪會面。之後消費者事務局將罰金減少到9千元,讓他的報刊亭重新開張。2014年初,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DCA)才給傑瑞頒發了營業許可(permit)經營報亭。
  
在紐約曼哈頓華埠的街道邊,有著無數的小攤,他們出售的各色物品,方便、豐富著華埠居民以及來自世界各地遊客的生活,也成?唐人街的特別景致之一。然而,在過去的一段時間中,一些在街邊合法出售商品的攤販卻因各種藉口被捕,甚至被要求在法庭上認罪。引起社區的強烈反應,4月24日,唐人街的部份攤販在在公立130小學(PS 130 Hernando De Soto)前集會,向在該地舉行全體會議的曼哈頓第2社區委員會表達對警察局肆意逮捕攤販行為的抗議。
  
出席集會的松柏之家社區服務中心董事局主席李宗保介紹,攤販們除了抗議肆意逮捕行為,更抗議地區檢察官在法庭上逼迫他們認罪的行為。這些商販的攤位均在第二社區委員會的管轄區域內,但待遇卻相差懸殊。李宗保一直在社區為此事呼籲,當天李宗保還帶表受害攤販在第二社區委員會上發言,呼籲改變這一現狀。
  
在剛剛過去的中國新年期間,Hu女士去做腎透析(Kidney Dialysis) 檢查早到了1個小時。Hu的朋友走進藥店的女廁所,並讓胡女士看管攤子。一個臥底警察佯裝問她關於商品的價格,之後就將她逮捕。地區檢察官給她的選擇是:認罪,否則就將被遣返。在法庭上,這些人在檢察官的逼迫下,通過翻譯,被迫接受認罪。「警察局對街頭攤販的抓捕已經成為慣例,他們稱這是遵照法律的規定辦事。」李宗保說。
  
一位7旬老人在中國城銷售塑料植物而被逮捕並在中心街1百號(100 Centre Street)拘留一宿。一年之後,這位老人由於抑鬱而死。他的60多歲的老伴後來因為銷售盆景植物上的烏龜裝飾(turtle ornament) 而被捕。警察逮捕她時說:「你可以賣植物,但是不能賣龜公仔(turtle figurines)。」她之後只因為賣了3個龜公仔而被帶上手銬。
  
李宗保介紹,有太多被逮捕的人並沒有很好的理由。檢察官指控他們沒有合法的執照經營路邊攤。並稱如果他們不認罪的話,就會被遣送回中國。在中國新年期間就有6個人被逮捕,他們僅僅因為在中國城出售鮮花,劍蘭。他們直到夜裡11點還無法回家,也沒有晚飯吃,他們不得不在監獄裡過夜。另一個人因需要做腎透析,她站在一家合法店舖前被逮捕。
  
「這些人沒有犯任何罪,我們需要公平正義,我們希望第二社區委員會能夠支持我們。」李宗保說。
  
李宗保介紹,他們正在找律師調查這個事情,他們認為這是濫用法庭命令。「如果你去問檢察官為甚麼這麼多人被捕。(他們會告訴你)他們被逮捕的罪名是非法販賣商品,而事實上他們根本沒有販賣。」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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