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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抓無證攤販?華埠小販生存難(一)

華裔攤主中風坐輪椅 守攤妻子成「無照小販」被抓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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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任倩雪紐約報導)紐約有「小販之都」之名,曼哈頓華埠鬧市各街道兩邊隨處可見的小攤,也成華埠的特別景緻之一。在街頭無證擺攤,是紐約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但是法律並沒有考慮特殊情況,例如攤主上廁所、親戚代為守攤,或攤主生病、妻子代為守攤是否可以。

攤主生病 守攤妻子被捕多次

華裔小攤販鄭智輝2001年中風、被檢查出糖尿病後就一直坐在輪椅上,妻子尹春替他守攤,過去幾年多次被便衣臥底警員逮捕,在去年中國新年期間她就被捕了9次,只因為小攤執照是鄭智輝的名字,不是尹春的名字。

去年5月,鄭智輝由護理陪著,從東哈林區住所到華埠幫尹春守攤,這名護理站在攤位旁,在尹春去廁所時被捕,警察不顧鄭智輝的解釋,將護理帶到中央街100號的中心登記處(Central Booking)把他關了八個小時,把程先生一個人留在街上。

另一名胡女士,數月前她去做腎透析檢查早到了1個小時,就上勿街她親戚的小攤上逗留,這名親戚正好要上廁所,就請胡女士看管攤子,一名便衣臥底警員上來佯裝問她商品價格,接著就把她逮捕。胡女士被塞進警車裡,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她跟著警車沿街轉來轉去,半天都未到警局,耽誤了腎透析檢查,又挨醫院警告。

多起事件發生後,引起了華埠小攤販的不滿。一些攤販上個星期在第二社區委員會(CB2)召開例會的PS130小學外請願,要求被人性對待,更改法律。

紐約有「小販之都」之名,曼哈頓華埠鬧市各街道兩邊隨處可見的小攤,也成唐人街的特別景緻之一。(蔡溶/大紀元)

語言溝通困難 華裔小販更需權益保護

為華埠小攤販打抱不平的松柏之家董事會主席李宗保介紹,檢察官指控這些被捕的攤販「無證經營路邊攤」,並稱如果他們不認罪的話,就會被遣送回中國。今年中國新年期間也有6人被捕,因為他們在華埠街頭賣鮮花、劍蘭,他們一直被關到夜裡11點都不准回家,也沒給晚飯吃,他們只好在監獄裡過夜。

相反,西方人因為語言溝通順暢,運氣好的多。在距離鄭智輝的攤位不遠的一處報刊亭,攤主Jerry Delakas已經做了20年攤位,去年10月突然被消費局認定無證經營而要罰款37,000元,要他以個人名義申請執照。Delakas拒交罰款後,報亭被鎖1個月,Delakas找當地居民、市議員甚至警員為他證明,又找了市長白思豪,消費局最終將罰金減少到9千元,讓他的報亭重新開張。

「慶祝中國新年不應該是犯罪,站在合法攤位旁不應該是犯罪,上廁所是人權!」李宗保在CB2的社區會議上呼籲道。很多華裔小攤販,尤其是中年婦女因為語言問題和東西方的差異,可能不知道什麼行為才是恰當的、或者專業的,甚至還會因為對規範不了解,而導致誤會或衝突發生,需要清晰的法律保護他們的權利。

警方嚴打無證攤販,引起了華埠小攤販的不滿。4月24日晚一些攤販在第二社區委員會(CB2)召開例會的PS130小學外請願,要求人性對待、更改法律。(任倩雪/大紀元)

嚴格執法還是濫用職權

那麼這些事件究竟誰是誰非?在紐約街頭擺攤必須持有許可證,「街頭商販工程」在其官方資料中明確指出:「在公共場所無照銷售是一種犯罪行為,如果違犯這條規定,將有可能面臨拘捕與沒收貨物商品的風險」。

不過李宗保正在找律師調查這個事情,他認為這是濫用法庭命令,「這些攤販沒有犯任何罪。」李宗保說,「如果你去問檢察官為甚麼這麼多人被捕,(他們會告訴你)他們被逮捕的罪名是非法販賣商品,而事實上他們根本沒有販賣。」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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