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輪功控港府食環署案正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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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針對香港食環署自去年4月中旬以來不斷干擾法輪功真相點,強行沒收真相點的橫幅及展板,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案件星期四(3日)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庭聆訊,法輪功學員強調行使基本法賦予的言論集會自由的權利,希望法院能公正處理還法輪功一個公道。

一批香港法輪功學員早上從遮打花園遊行到金鐘高等法院,聲援控告食環署的二位法輪功學員徐慧敏與洪瑞峰。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洪瑞峰表示,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一直參與講真相等等活動,幾乎每天都出來派單張、展示橫幅展板,他強調是行使基本法賦予香港市民言論集會的基本權利,「希望法院法官深明大義,秉公執法,立即制止特遣隊干擾我們正常的申訴活動,宣告食環署及地政署的行為是違反憲法及不合法。」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協助進行訴訟的法輪功學員許國鴻介紹,自2000年至今,法輪功學員於全港二十多個旅遊景點集會請願,向市民及遊客說明法輪功受到中共迫害的真相,申訴不公,呼籲正義良知。每天固定時間展示橫幅、展板,派發真相資料,提供退出中共黨團隊的「三退」登記服務。所有展板在當天集會結束後移走,不留過夜。「十多年來,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合法地在真相點講真相,向大陸遊客展示香港的自由氣息、揭露中共迫害的真相,同時也彰顯公義,維護人類的核心價值。」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他強調在申訴請願中展示橫幅,向來無須向食環署申請批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是行使基本法訂明的言論、集會自由,也受到終審法院判例、人權法案及有關國際公約的保障。只要這些活動並無對公眾地方使用者造成不合理的阻礙,都是合法的。」

許國鴻並指出,「不管政府改變集會展示橫幅政策的背後有何動機,這種做法已經明顯地帶來壓制集會與言論的表達空間,並會容讓政府任意打壓某些不容於當權者的群體。政府這種行為必須加以制止。」他再次強調今次法輪功學員司法覆核,是希望法庭作出公正判決,還法輪功學員基本權利。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江澤民集團走狗梁振英延伸迫害

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表示,在雷雨交加的日子開庭,是由於歷史上最邪惡勢力的總代表在香港周邊地區流竄,在另外空間正在發生正邪激烈交戰,邪惡正在垂死掙扎。

他說:「這場案件的實質,就是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在香港的延伸與延續,由江澤民集團的走狗梁振英執行,通過他所掌控的黑幫勢力及挾持的政府部門起作用。所以青關會可以肆無忌憚的侵擾法輪功真相點,受到警方的縱容;所以食環署等部門可以扭曲法律,不斷干擾與搶掠法輪功真相點。」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他強調,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中共惡黨必將解體,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曾慶紅等必然會受到歷史的大審判,已經為時不遠。「我們呼籲香港的法庭在這次案件中伸張正義,支持善良,制止邪惡,為港人造福。

代表法輪功學員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在庭上主要陳述三方面的論據。一是質疑食環署行使公共衛生和市政條例第104A,干擾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是否違憲(即「合憲性」(Constitutionality)問題)。二是違反了「公眾合理的期望」(Legitimate expectation),因為去年民主黨社區主任曾經詢問食環署執法的問題,食環署的回覆稱不處理有關表達言論的橫幅,並會將問題轉交給警方跟進,後又改稱因為有二個團體因展示橫幅引起紛爭,而要加強執法,要求所有團體必須根據公共衛生和市政條例第104A向食環署取得批准才可在街頭展示橫幅,夏博義質疑當局改變政策沒有向公眾說明及諮詢,同時也沒有說明申請的有效渠道,及如何申請,是違反了「公眾合理的期望」的執法原則。三是食環署一刀切的針對法輪功真相點採取行動,有違「合符比例」(Proportionality)的執法原則。

政府的代表律師莫樹連直到下午3時半才開始陳述。首日聆訊到下午4時半結束,今天早上繼續開庭。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希望法院公正處理此案。他強調,食環署針對法輪功的打壓,將來也會以此針對其它團體,如果其它團體不出聲,等於是縱容當局的暴行。

人權律師籲還法輪功公道

在香港有六年司法覆核案庭審經驗的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律師說:「中共把『司法』做為黨的迫害工具來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憲法權利,江澤民派系的梁振英在香港不遑多讓,一方面縱容中共外圍黑幫組織青關會在民間騷擾破壞法輪功學員在景點揭露中共迫害人權真相,另一方面動用港府機器食環署在港四處搜刮、沒收法輪功學員的展板及橫幅。」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香港法輪功學員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食環署及律政署等部門非法侵擾真相點,強行沒收橫幅及展板。案件4月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潘在殊/大紀元)

朱婉琪說:「受害的法輪功學員及香港民眾絕不允許梁振英無法無天的行徑。原告指被告食環署以低階的行政規則,越權(Ultra vires)而非法(Unlawful)的限制並剝奪法輪功學員在《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言論及集會的權利,並強調食環署的沒收法輪功學員的展板及橫幅是不合比例原則的違憲行為,嚴重損害原告的權利,除了要求高院宣告該食環署的行政行為為違憲非法之外,並要求食環署賠償原告損失。」

她強調,受害的法輪功學員這次向香港高等法院入稟司法覆核案,為的不只是法輪功,更是再一次捍衛港人的人權。「對於一再破壞一國兩制的『中共黑幫亂港行徑』,港人已經忍無可忍,希望法院能捍衛市民基本人權,還給法輪功及港人一個司法公道。」

案件4月4日星期五審訊完畢,等待法官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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