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時,魏國有位繼母,她是芒卯的後妻,生了3個兒子,而芒卯的前妻,有5個兒子,但都不敬愛這位繼母;然而繼母待他們,卻是非常之好。可是這5個兒子,仍然不理會她。
繼母於是命令自己所生的3個兒子,不可以和前妻生的兒子,享有一樣的待遇。 無論是衣服飲食,起居進退,都相差很遠。雖然如此,前妻的5個兒子,還是不敬愛這位繼母。
沒多久,前妻的第3個孩子,因為違犯了魏王的命令,即將被魏王處死。繼母非常憂愁悲傷,從早到晚,都十分辛勤地想救這孩子。
有人問她說:「前妻的兒子,那麼不敬愛你,你為何還為他憂愁悲傷,拚命地想救他呢?」
繼母回答說:「我的親生兒子,如果不愛我,若是闖了禍,我也一定會救他,替他除罪的。今天,我若是對前妻所生的孩子,不能這樣做的話,那麼他們不就等於是沒有母親一樣了嗎?他們的父親,是因為他們失去母親,而娶我當他們的繼母;繼母做了人家的母親,而不愛她的兒子,可以稱做慈嗎?疼愛自己所生的孩子,而忽視前妻所生的孩子,可以稱做義嗎?做人若是不慈不義,怎麼能夠在這世上立足呢?他們雖然不愛我,但我怎麼可以背慈忘義呢?」
於是,這位繼母,就去求訴魏王。魏王被她的人品行為所感動,赦免了兒子的罪。從此以後,前妻的5個孩子,對這位繼母非常地親切、敬愛,就像對待自己的親生母親一樣。全家人都和樂融洽起來。
魏王引述這位繼母的高尚德行來要求魏國的官員。官員們受到繼母講求慈義品德的激勵和啟發,對百姓態度日益好轉,於是政風大變,社會風氣蒸蒸日上。這位繼母德澤天下,對社會所起的作用,可謂大矣!
(事據《集福消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