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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動部研議修法 勞工債權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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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台灣勞動部今天表示,墊償基金如要擴及資遣費與退休金,仍需審慎研議;已研議修勞基法,將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債權列為優先債權。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今天下午在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承認關廠案是國家補償,並呼籲修勞基法第28條,將資遣費和退休金納入墊償基金支付範圍。

勞動部表示,「關廠案」衍生爭議長達17年,考量保障勞工最大權益、促進社會和諧及公平對等原則,針對關廠案爭議,最後決定以退(返)還清償款予申貸者的方式處理;截至今年5月15日,已完成132戶貸款戶退款,曾繳納款項的貸款戶可望於9月底前全數通知辦理退款。

墊償基金部分,勞動部表示,現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設置目的是為償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勞工6個月未獲清償的工資,如基金墊償範圍擴及資遣費與退休金,考量道德風險及增加基金財務負擔,可能會大幅提高繳費率,因此仍須審慎研議。

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表示,已研提修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等債權的優先受清償順位與第一次序的擔保物權相同;另增訂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應於規定期限內足額提撥、未依法給付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課予刑責等規定,目前草案已報請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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