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公安發15種開槍條件 界定模糊惹眾怒

【大紀元2014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今天,廣東省公安廳官方微博上公佈了15種情況下警方可以開槍,因界定不清引起民間強烈反彈,不少人表示根據內容來看,最大感受就是警方可以隨便開槍。有評論認為界定模糊容易引起恐慌,而社會不穩的原因是沒有公平正義。

今天一早廣東省公安廳在其官方微博上公佈了警方可以開槍的15種情況。這十五種情況包括:1.遭遇嚴重暴力攻擊;2.放火、決水、爆炸;3.劫持交通工具;4.搶奪槍支及危險物品;5.使用槍支及危險物品;6.破壞軍事設施或重要設施;7.兇殺、劫持人質;8.警衛、守衛、警戒;9.結夥或持械搶劫;10.聚眾械鬥暴亂;11.騷亂、暴亂、行兇、脫逃;12. 劫奪在押嫌疑人罪犯;13.拘捕、逃跑;14.攜帶危險物品拒捕逃跑;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該消息在網絡引起民間恐慌及強烈不滿情緒。有深圳民眾表示:「手抖轉發這條。看完了最大感受是,警察可以隨時開槍了。」福建泉州的民眾表示:「第5、第8、第15含糊不清,幾乎甚麼情形都不好說啊!」

很多人都對第15條不理解,深圳一位青年表示,只想知道第15條的具體情況。浙江溫州一民眾認為有第15條就夠了,還列出前14條幹嘛。廣州市民也贊同道:「對,最後一條就可以了,甚麼時候開槍共產黨說了算。」重慶渝北區一民眾特別憂心第15種情況說:「『天朝』的法律最後一款都是口袋,啥都能裝進去的。」

河南洛陽有民眾舉例表達質疑:「有便衣警察懷疑別人偷車,攔車不停就可以開槍打死司機嗎?」有北京市民也表示認同:「看來沒有甚麼不能開槍的,只要警察想。」

有北京市民表示,在槍禁未開之時,反對警察開槍!四川涼山有民眾乾脆說:「抓緊時間殺吧,你們的時間不多了。」

深圳大學的一位畢業生不滿地表示,警察原本就是國家的暴力機關,特別是武警、刑警。如果都依法辦事,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警察槍殺、「釣魚執法」、不作為、刑訊逼供……。

大陸熊律師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搞得很模糊是故意的,「越是界定不清民眾越是恐懼,這個結果就是黨要的。其中第15條中『其他情形』就是靈活掌握。」

他認為現在中國社會最需要的是民主、自由、人權,「只有公平正義才能使得社會良性發展。中國最缺乏的就是監督,一黨專政就無法監督,也就無法有效約束公權力。當今中國就是人民沒有發言權,沒有基本人權。沒有公平正義是社會不穩的原因。根源就是一黨專政。」

還有人擔憂拒絕被征地拆遷也可能被當場擊斃,對此有律師表示:「如果是那樣,我覺得並不是壞事,物極必反,就到了頭。」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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