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天堂母怒訴法警兒 當今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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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18日訊】自古不孝會入罪,並成為不可寬恕的重罪。

周初周公把孝道稱為「天賜民彝」,把違反孝道的行為當成是「元惡大憝」。

在《秦漢不孝罪考論》「告子不孝」專論中,明確規定「……父母告子不孝,皆棄市。即對被告不孝者處以棄市,即使是年過七十的人要告不孝,經過一定的程序也會受理。」後至唐律不孝終入「十惡不赦」之條。即永世不得翻身之列。

古往今來,家國並舉、忠孝並提。連酷刑聞名的秦帝國,都會對「不孝罪」以嚴懲。雄才偉略、不可一世的秦始皇都會擔心不孝之名,故迎母於咸陽。

而當今這位母親,卻告子無門。甚至被有些機構以「家庭糾紛不好介入」為名不予理睬。至今該其兒仍氣焰囂張,專橫跋扈。繼續執法、違法。到處張揚說,東城法院和東城檢察院是一家人,在他的地盤,怎麼也告不倒他。他的口頭談是:幹我這行的,沒有我辦不成的事!

悲哉!哀哉!

請看這是一個在精神、身體上受著法警兒子的虐待,含冤、含淚、心不甘、情不願的離別了這個世界的母親留下的遺書——一現在這份遺書,成了一位來自天堂的母親對法警兒子的控訴。

一個生命垂危的母親的聲明

這只是一份以訴狀形式出現的頭腦思維清楚,生命垂危的母親的心聲。

因為中國沒有道德法庭,所以,我只是以這樣一種形式,把我想說的話發給我即希望能在我最後的時刻幫助我的人。

同時我作為癱瘓在床,又身患老年癡呆症的老伴唐功植的法定監護人,我代表老伴唐功植向其兒唐少傑及其孫唐詩宣佈如下事情:

原告: 母親 劉明櫻
被告: 兒子 唐少傑 單位: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
孫子 唐 詩

訴訟祈求:

1,從即日起,我們與唐少傑、唐詩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也請唐少傑歸還從家裏拿走的任何一樣不屬於他個人的東西;
2,請二兒子唐少傑從即日起搬出屬我名下的房子(東城區安定門外青年溝4號樓1門201號),即日後,再在我的房子裡發現他的存在,我或的我的委託人即可報警驅逐;
3,請唐少傑交出我及老伴唐功植的房產證及前門大街 珠市口南路東60號的26間房產的一切相關材料;
4,請唐少傑還我向我借走的33萬元人民幣;
5,請唐少傑之子唐詩還我假借替我存錢為名,最後把錢存進他自己賬號的我的11萬元人民幣。

理由:

作為我的親生兒子的唐少傑,住在屬我名下房子裡,拿著我和老伴的全部積蓄,扣押著我們的房產證及一切財產材料,拿走了我一切值錢的東西或有用的東西(包括手紙),平時非但對我不贍養,甚至對我進行虐待。我病重後不聞不問,一年來我四次住院搶救,從不過問或上醫院探視。對我是否需要護工及請護工的費用也是從不過問。在我生命垂危,需要錢進行搶救之時,唐少傑對一切相關的人公開聲明:醫院對我是否搶救,我是死是活均與他無關。公開、徹底放棄了對我的贍養義務。

事實詳情:

我因糖尿病綜合症心腎衰竭,只今年一年就住院四次搶救。其中有兩次住院都是因為血色素只有2到4克,雙眼患白內障,視力模糊不清,聽力也很弱;又因雙膝同時術後,未能恢復,生活不能自理多年。

我的二兒子唐少傑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多年來霸住在屬我名下的房子裡。有關房子的一切開銷(水電、煤氣……)均用我及老伴的低工資負擔。同時我們每月還要向唐少傑交納生活費1500元人民幣。2000 年唐少傑以做生意為名向我借走我的養老費33萬元人民幣。幾年後,當我住院治病需要錢,向他索要時,他卻以炒股虧損為名,拒絕還我,後在我的弟弟問及他此事時,唐少傑又說,他買了兩棟房,所以沒錢了,答應先還我3萬。但一直沒有兌現。後我又寫了四次請他還錢的條子,貼在他的房間門口,他均沒有給我任何回應。現在我生命垂危之際,需要錢進行搶救,我又寫條讓他還錢,讓我的大兒子帶給他,他竟反問大兒子,我拿她甚麼錢了?我甚麼錢也沒拿過她的!此後竟公然的、明確的改口告訴所有相關的人:他沒有拿過我的錢。

其孫在2009年左右,利用我們行動不變,假借幫我存錢為名,把老伴用輪椅推到銀行,為他證明其身份,後把我們的積蓄存入了他自己的賬號。把老伴推回後,只交給了我一千元人民幣的利息。在我多年的索要下,其孫唐詩找各種理由推說還錢不方便,至今居然不再露面。在我住院前,偶爾聽見其孫的動靜,我叫喊他的名字,也從未聽見過他的回音,我多次住院,他也從未來過醫院。現其孫之父唐少傑居然向所有問及此事的相關者聲稱:唐詩從沒有拿過我的錢。他們爺兩兒從未拿過我的錢。

他幾年前就換了手機號後,卻從不讓我知道。不管家裏出了甚麼事,我是無法與他及他們一家人取得聯繫的。老頭經常從床上掉到地上,在我愛莫能助的情況下,只能向窗外扔條子,一次是路人見到後,給街道打電話,街道通知大兒子後,才得以解決。唐少傑出來進去,(出差)也絕不會和我們打招呼。更談不上問寒暖傷痛;更有甚之的是,我竟拖著稍作移動就疼如針刺的雙腿,從床上艱難的挪到輪椅上,在模糊不清的視線下,帶著一身的病,不分晝夜的伺候了癱瘓在床,隨時拉尿、又換老年癡呆的老伴9個月。有時老伴晚上拉尿在床,我每每用盡了力氣,把唐少傑喊過來,讓他幫助換洗,他都會說,漚著吧,然後,掉頭回房睡覺。所有這些時候,都是我艱難的盡力給老伴做好他需要做的。這段日子,唐少傑對我的這種虐待等同刑法,另我不堪回首。

後來,還是小妹實在看不下去,幫我請了阿姨,我才算熬到今天。為此,唐少傑對小妹心生仇恨,人前背後多次對小妹威脅、辱罵。

唐少傑到處聲張「我有藥可以讓她(我)不疼,但我就是要讓她好幾天再壞幾天,應為她一好,就鬧事(指我讓他還錢,喊他給他的父親患尿墊等),明知我腿部有永不癒合的傷口,卻會做出連其父都叫著「太辣了,不吃」的菜,或者天天煮一鍋麵條或一鍋玉米面粥,我們就著鹹菜一吃就是一天。要想再吃點甚麼,就要再花錢讓其他人去買。

近一年來,我四次住進醫院,無論是在重症監護室,還是因心腎衰竭從和平裡院轉去三院,唐少傑沒有看過我一次。我在醫院的護工是小妹給請的,護工費也由小妹付。唐少傑從未過問過。在家人及親戚對唐少傑的多次規勸下,他都會說,「她愛怎麼著就怎麼著,跟我沒關係,我也沒錢,也沒拿她錢」.

其中的一次住院,是在我實在忍受不了老年癡呆愈加厲害的老伴晝夜的折騰(不停的罵,往我的身上、臉上吐痰……),在阿姨的極力勸說下「你趕快到小姨那去躲躲吧,你先保命吧」我才打電話叫小妹在大兒子和外甥的幫助下,把我接走。小妹把我接走後,只在一夜的時間裏,她發現我不吃、不喝、不睡,甚至發現我難受的幾乎不能躺著,在小妹的詢問下,我告訴她,我已經這樣很長時間了,在小妹的情急之下,經與其弟商量後,把我再次送進和平裡醫院。唐少傑又借題發揮,把小妹大罵一通。要不是第、妹把我送進醫院,及時搶救,也就沒有我的今天了。

親戚們多次提出,要為我們換換居住條件,至少是在天氣和身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把我們推到外面見見陽光和透透風,但唐少傑每次都以他不方便為由,對該建議嗤之以鼻,甚至無理的對我說,「關於換房子的事情,你想怎樣都行,但我必須同意」。就在他的這種無理下,我和老伴常年兩人擠在一間窄小的房間裡,沒有機會呼吸到外面的空氣,我也就在病老伴的叫罵聲中、屎尿浸泡的氣味中,「養」我的病。

唐少傑從來都因癱瘓在床的老伴只吃不動,體重增加不好搬挪為由,不給老伴吃飽。為老伴夜晚因餓向我要吃的東西,我都是瞞著唐少傑,膽戰心驚的把吃的東西東塞西藏,一旦被唐少傑發現,唐少傑就會以招蟑螂為名,罵罵咧咧的把東西扔掉。他會與患癡呆症的父親對罵,會拿皮帶抽他的父親,他會經常無視他的父親從床上掉到地上,無視他的父親漚在尿濕的床墊上。和我們不打任何招呼的來無影去無蹤。

以上就是唐少傑對其生養、呵護了他長大成人的親生父母的所作所為。

無奈之下,我給唐少傑的單位打了兩次電話,向他的領導反應以上情況,其領導明確告訴我,他們也管不了。

儘管有其單位的如此回答,對於這樣的邪惡、不孝之人,我還是即希望於能夠引起他的單位和社會的各個層面對此事的關注。還我一個公證的說法。幫助我把唐少傑從我的房子裡請出去。用我們的房子做為我們治病的保障。如我還能從醫院回到家裏,我會請我信任的人幫我們老兩口換一個適合我們居住的條件。

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法警唐少傑的母親:劉明櫻 口述
來源:北京和平裡街道居民 原稿

2012-8-20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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