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7月11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我與妻子已在法國生活多年,期間加入法籍。古語說「落葉歸根」,我們想回國工作一段時間,或者投資一些物業,然後安度晚年。但根據中國法律,我們獲得法籍後便自動失去了中國國籍,每次回國只能停留兩、三個月,非常麻煩。請問從我們的情況出發,應該如何申請國內的長期居留?
答:已入法籍的華人申請回國定居的途徑主要有:
一,申請投資
* 申請條件:
在中國政府頒布的《外國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中,個人直接投資或已經連續三年投資合計50萬美元(實際繳付註冊資本金)以上,並在當地設立了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人在《外商投資企業批准書》投資者一欄註明是申請者本人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 需要提交的材料:
– 本人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複印件(攜帶原件);
– 四張二英吋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 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必須是在申請前6個月內的《健康證明書》);
– 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書》複印件(攜帶原件);
– 本年度通過工商局年檢A級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攜帶原件);
– 政府審計部門或有關機構出具的該企業的《驗資報告》複印件(攜帶原件);
– 提供申請日之前連續三年的當地稅務局出具的「個人完稅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契稅);
– 國家發改委或當地發改委出具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複印件(攜帶原件);
–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複印件(攜帶原件);
– 未滿18週歲子女申請辦理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係證明」複印件(攜帶原件);
– 其它必要的證明。
備註:
-所有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所有複印件需要A4規格,一式兩份。
下期為您繼續介紹加入法籍後回國定居的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