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絡名人「邊民」被判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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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7月23日,備受外界關注的中國網絡名人「邊民」案一審被當局判刑6年零6個月,其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邊民」是在中共以打擊所謂「網絡謠言」為名的專項整治行動中被抓。

網絡名人「邊民」被判6年半

23日上午,昆明市五華區法院對「邊民」(原名董如彬)、侯鵬案進行宣判。

董如彬被以「非法經營罪」判6年,並罰人民幣35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1年,共執行刑期6年零6個月,並罰人民幣35萬元。而侯鵬則被判刑3年,緩刑3年,並罰人民幣5萬元。

當局指控稱,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董如彬、侯鵬通過編造虛假信息、帖文,為他人提供信息網絡有償服務。而董如彬認為自己無罪,並當庭表示將上訴。

董如彬因關注雲南「躲貓貓」事件、「小學生賣淫案」、「發改委官員聚眾淫亂」、「雲南癌症村」及昆明安寧石化項目等一系列大陸民眾矚目的公共事件,成為互聯網上較為活躍的公共意見領袖之一。

董如彬是雲南邊民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邊民」被雲南《生活新報》評為「雲南省十大網絡牛人」。他在微博上有四五萬名「粉絲」。

2013年9月10日凌晨,董如彬被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以涉嫌虛報註冊資本刑拘。10月16日,董如彬被以涉嫌虛報註冊資本、非法經營、尋釁滋事為名逮捕。

據當時媒體報導,有中國民眾質疑董如彬遭拘捕是因言獲罪。還有民眾在網上質疑,對董如彬被指控「虛報註冊資本」不認同,民眾認為有些地方已不需要登記註冊資本,而昆明警方以此拘捕「邊民」,顯然別有用心。

北京法律學者徐昕表示,為了對其治罪,雲南警方三級機關大動干戈,不計代價。僅參與訊問、詢問的警察就有138名,還不算後方的領導者、組織者、策劃者……

中共收緊言論 外界反彈

2013年8月開始,中共當局加大力度進行網絡上輿論控制,以打擊網絡大V(網絡名人)、公知「造謠、傳謠」來收緊言論,藉此警告網絡大V。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各地瘋狂抓人,逮捕和刑拘了最少五百多人。

同年8月25日,擁有1,200萬「粉絲」的網絡名人、大V薛蠻子被北京公安以「涉嫌嫖娼」罪名行政拘留。9月16日,擁有130萬「粉絲」的大V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北京警方刑拘。9月10日,「邊民」被抓。

9月9日,中共被迫匆匆拋出「兩高」(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對網絡誹謗信息的司法解釋:張貼誹謗信息並被轉發500次或點擊5000次可能導致三年監禁。

中共兩高頒布的網絡惡法在網絡上引起前所未有的反對聲浪。眾多法律界人士從專業角度分析認為,該司法解釋違法、違憲是惡釋,併發起征簽活動要求廢除,以及要求追究立釋者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劉毅;覆核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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