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夫婦遭非法庭審 癱瘓仍受重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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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4日訊】北京平谷區法院於2014年6月26日下午對法輪功學員王自成、張愛平夫婦非法開庭,兩位律師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旁聽的親友看到,王自成再次被迫害癱瘓,仍被銬著手銬腳鐐,是被四個法警拽著胳膊腿拎進法庭的。

2013年10月29日,王自成、張愛萍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平谷區國保大隊警察及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此前王自成曾兩次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共七年,因長期被迫坐小板凳,致使他的坐骨神經損傷,兩年多不能行走。2013年5月底王自成出獄回家,通過煉功,很快恢復健康。2013年10月底他再次被綁架後,在平谷區看守所又被迫害得無法行走,大小便失禁,全身麻木無知覺,且病情日漸惡化。

平谷檢察院充當公訴人的是崔小琴,她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構陷王自成、張愛萍。王自成、張愛萍的兩位辯護律師逐一進行了有力反駁,指出所有證據本身形式上就不符合法律規定,不具有合法性,與案件無關,同時更進一步指出了這些證據恰恰證明了辦案警察在辦案過程中嚴重違法,在對公民的非法抓捕中身穿便衣且不出示任何證件並實施暴力。

王自成、張愛平也敘述了他們修煉法輪功由體弱多病、脾氣暴躁、自私的人變成了健康善良的好人,按照《轉法輪》中的要求做真善忍的好人。他們發放資料是為了讓人了解法輪功無辜受迫害的真相,告訴人們,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是不公正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是中共造假誣陷法輪功。二人提出當庭念一念所發的小冊子,法官武林不許。儘管受到殘酷的迫害,王自成身體狀況目前繼續惡化,從腳底到舌頭部位全部麻木且下肢癱瘓,但是他在最後的陳述中聲明,不恨那些迫害他的人,因為是修煉法輪功才能做到,不然的話根本不可能。

兩位律師在最後陳述中指出:為甚麼修煉法輪功在1999年以後在中國變成了非法行為,而在世界其他國家(包括香港、台灣等)是合法的?做好人怎麼成為法律打壓的對像?其反抗是和平的、理性的和非暴力的,沒有觸犯任何人類良善之法。法輪功是否是×教也不應該由法律和其他社會機構評判。現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釋違背了憲法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法輪功並不在公安部2005年公布的十四種邪教的名單中,中國至今也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明文規定法輪功是×教。刑法三百條、兩高的司法解釋是違憲的。散發宣傳品是宗教信仰自由的體現,法律應當尊重和保障自由和人權。無論言論、結社、出版、遊行示威、宗教信仰還是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是基本人權。法律一旦被政治綁架,必將失去公正性而成為一種工具。

律師當庭提出立刻無罪釋放王自成和張愛平。

法庭當庭沒有作出判決,目前王自成、張愛萍夫婦都被非法關押在平谷看守所。他們的家人也一直承受著巨大的痛苦。

王自成、張愛萍夫婦堅持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信仰,曾經多次遭到中共迫害,其中王自成2003年至2013年期間遭受長達八年的非法關押,兩年多無法走路。張愛萍在2003年因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中共當局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監獄,飽受精神折磨,於2007年出獄。

(文章來源:明慧網;責任編輯:葉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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