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為貴 臺灣236位調解績優人員獲表揚

鍾元臺灣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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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臺北報導)2013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19日在臺北市國軍文藝活動中心戲劇廳舉行,臺灣共有236位調解績優人員獲表揚。

調解人員仲裁化解紛爭對社會有貢獻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2013年調解受理件數計13萬8,785件,調解成立件數10萬8,060件,成立率高達77.86%,其中民事事件成案數以債權、債務2萬1,651件約20%最多,刑事事件中則是以傷害6萬4,656件約59.8%最多。

連續18年榮獲行政院長奬的洪啟文表示,車禍事故為一般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大宗,根據他的經驗,此類案件大多能在調解委員會解調成功,但仍要提醒大家開車或騎車應小心為重,才能降低車禍事故的發生機率。

連續12年榮獲行政院長獎的陳大錡表示,調解時要兼顧情理法,找雙方能接受的點介入調解。為能成功調解,他經常軟硬兼施,同時還要發揮耐心傾聽雙方意見,讓他們發洩情緒,等到兩邊氣都消了,再進行調解。他曾經處理過的調解案件包羅萬象,例如交通意外、土地或財務糾紛及感情糾紛等。

臺灣桃園縣楊梅市公所調解照片。(內政部)

臺灣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很多西方國家都將法律視為最崇高甚至唯一解決紛爭途徑,但在我們的社會,由德高望重的公正人士,以調解仲裁的方式化解紛爭,對社會貢獻良多,功不可沒,他代表政府表達敬意與謝意。他認為,司法訴訟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訴諸的一種方法,在大部分情況下,人與人之間的糾紛,可透過調解人擔任和事佬,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也為社會創造和諧的氣氛。

江宜樺說,調解人一言九鼎,具有耐心與細心,讓發生紛爭的各造,最終接受調解建議,消弭爭端於無形,對臺灣正向文化力量的形成,功不可沒,不亞於熱心的宗教人士或慈善家。他期盼,臺灣社會可透過類似的義行更加和諧,並且息訟止爭。他稱讚彰化市調解委員陳大錡每年調解案件達1,186件,等於每週平均調解成立的案件多達22件,是調解的專業「達人」。

中華民國法務部長羅瑩雪19日於臺北出席2013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並致詞。(鍾元/大紀元)

臺灣法務部長羅瑩雪說,調解是一件很不容易的工作,在個人主義高漲、價值觀念分歧的時代,調解委員不但要有很豐富的人生閱歷,而且要有高明的溝通技巧及相當豐富的法律常識,要有愛心、耐心及包容,才能引導各方從衝突、對立,轉而能達到理性溝通。

中華民國內政部長陳威仁19日於臺北出席2013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並致詞。(鍾元/大紀元)

臺灣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調解委員就是我們俗稱的「公道伯」、「和事佬」,不僅熟悉地方事務,且對鄉里有極大的影響力,由地方上的人來解決地方上的事,能發揮調解最大效益。他強調,調解制度依靠調解委員的同理心及平常做人做事獲得尊重的信賴感,調解工作是積功德的事情,將福廕家庭及子孫。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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