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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險退場機制 105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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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9日電)金管會預定下周將保險法修正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送行政院。未來保險公司只要資本適足率(RBC)嚴重不足,未能限期改善,就會被接管、停業或解散,預計民國105年上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保險法與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加入國際保險業務(OIU)。

其中以問題保險公司退場機制最受外界關注,未來保險公司RBC將分為4類等級,分別是資本適足(符合法規200%以上)、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與資本嚴重不足。

當RBC低於50%或為負時,就是資本嚴重不足,金管會將限期增資、提改善計畫與合併,在期限屆滿90天內即接管、停業或解散,預計105年1月1日上路實施。

金管會表示,此次保險法修正重點,包含銀行可以向申請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保險業應聘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但考量產險業的精算人才有些不足,金管會擬差異化管理,如果好一點的公司,複核頻率可以低一點;差一點的公司頻率會高一些。

金管會表示,對於內稽內控也要強化,未來罰鍰額度從現行新台幣60萬元到300萬元調整為60萬元到600萬元。

OIU的部分,金管會表示,可以申設OIU的保險公司,主要是財務穩健的保險公司;業務範圍包含可以辦理外幣收付的保險業務、再保業務、主管機關核准的保險相關業務。

至於OIU未來可以銷售的商品,金管會表示,擬朝免審方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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