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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包商品標示 不合格率超過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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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9月開學季將到,不少家長會為家中學子購買新的書包,桃園工商發展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8月份派員至縣轄內大賣場、書店及小型商店針對「學生書包」成立「商品標示」專案抽查,總計抽查121件,發現有5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42.98%,主要為未標示「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主要成份或材料」及「淨重、容量、數量、度量」。工商發展局提醒家長及學生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以免權益受損,並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工商發展局表示,依據「商品標示法」第9條規定,「學生書包」商品應該標示「商品名稱」、「製造(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商品原產地」、「主要成份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度量」及「製造日期」等事項,始可上市陳列銷售。提醒民眾購買前應注意以下事項:宜選購量輕,材質佳之書包及背包,購買及使用前可先聞一聞是否具有異味,如有請勿選用。選購背包,宜選用材料柔軟者,以減輕對背部的壓力。選購書包時應注意書包的尺寸大小是否適合孩子的身高;不宜讓兒童背負過重,以免影響脊椎及體型。

使用背包時,宜雙肩背負,肩帶宜寬,肩背帶的調整範圍必須和背部的長度相符合,才能使重心落在理想的位置,重量接近骨盆,貼緊腰背;另使用拖式書包應注意上下樓梯安全性。請響應書包減重,書包及背包重量不宜超過體重12.5﹪。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工商發展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30日)改善,經複查再未改善者,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將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或公告受處罰之企業經營者名稱、地址、商品名稱,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可向工商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會依法處理,確保商品安全。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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