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鈺儀案一債主宣布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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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 前餐飲集團女老闆潘鈺儀的債主之一近期宣布破產,負資產高達173萬加元。這是潘案曝光後第一家破產的債主。另一債主頤康中心估計很難拿回錢。
  
有潘鈺儀簽名的《破產通知書》表示,紅石投資公司(Redstone Investment Corp.)是其債主之一。該公司近期在多倫多宣布破產。8月11日生效的《破產通知書》顯示,該公司負資產高達173萬元,還不起債。
  
法院文件顯示,紅石公司在2012年7月起訴潘鈺儀與其投資公司(EIH),要求對方還44萬元債務。

王裕佳:頤康很難拿回欠款

潘鈺儀的債主之一是頤康基金會。《破產通知書》稱,潘欠頤康基金會11,500元。
  
頤康基金會主席王裕佳(Joseph Wong)告訴《大紀元》,估計「我們能拿回任何錢的幾率非常低。」他希望潘鈺儀能還清所有債務與工資欠款。若她有能力還錢,希望她記著頤康。
  
王裕佳還說,《破產通知書》的11,500元欠款來自租賃與拍賣活動。潘鈺儀的「公司欠頤康一些錢,比如場地租金」。潘鈺儀「在頤康(慈善)拍賣會上買了一些東西,沒付錢。」
  
「頤康給她寄了一些賬單,寫過很多封信,給她打過很多電話,通知她付帳。她與她的公司一直沒付錢,所以頤康曾啟動民事訴訟,隨後決定不再起訴,」王裕佳還說。
  
潘鈺儀在7月記者會上自稱曾向頤康中心捐錢,曾幫頤康籌款。
  
對此,王裕佳表示,潘鈺儀「在10多年前」向頤康捐過錢。然而,她當時承諾捐100萬加元,實際兌現金額略低於50萬元。頤康「真的希望」潘能履行全部承諾。
  
另外,潘鈺儀還欠前員工錢。她在7月記者會上表示,她只欠餐館員工10萬元,不是外界認為的30萬元。
  
大多倫多華人與東南亞社區法援中心正在處理這宗糾紛。該中心職員游春山告訴《大紀元》,他「不會與潘爭吵」。30多萬元欠款不只是工資,還包括加班費、解僱費(按工齡計算)、遣散費(工齡超過5年者可得到)等。
  
安省勞工廳將裁決潘鈺儀曾經營的餐館是否欠錢。游春山說,潘鈺儀已破產,還要面對一些官司。這導致裁決被推遲。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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