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政法委系統的江氏「口頭通知」可以休矣

【大紀元2014年08月08日訊】據明慧網報導,近日,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法院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羅希珍家屬自請律師,聲稱這是中央政法委及法院的內部規定,並說沒有文件,是「口頭通知」。 從主審法官鄒喜山、刑庭庭長趙巖,到主管刑廳的副院長姚桂英,都是用同一說辭答覆家屬的。

「口頭通知」在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案件中司空見慣。當法輪功學員、家屬或律師指責公檢法違法,要求官方出示法律手續時,均遭拒絕,理由是根據上級的「口頭通知」執行的。 從日前吉林法院無視法律,仍然在使用口頭通知的「內部規定」看,雖然周永康已經倒台在被清算,但是江澤民、周永康在政法系統慣用的邪惡「口頭通知」還在貫徹執行。

江澤民為鎮壓法輪功,99年後頒佈了一系列紅頭文件,強化政法委權力,命令公安、檢察院、法院都聽從政法委的領導。詭異的是,對「610辦公室」從不發紅頭文件,只口頭傳達江的指令。

江的「口頭通知」有多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對法輪功可以不依據法律」、「法輪功案件不能出無罪判決」、 「不讓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等等。這樣的迫害政策豈止是一般意義上的違法,簡直邪惡至極!條條都是中共犯下酷刑罪、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的證據。

另外從這些「口頭通知」的傳達方式上,也反映出通知內容有問題,擺不上桌面,見不得人。對法輪功的這些迫害政策都出自江澤民的「口諭」。江的「口頭通知」由 「610辦公室」層層下達,沒有正式文件,而是口頭電話通知,並規定所有聽傳達者不許錄音、不許錄像甚至不許文字記錄,每一級「610辦公室」只對上一級「610」負責。且不說傳達的內容是甚麼,僅從不正常的傳達方式上看,就足見江氏「口頭通知」的嚴重違法性。陰暗下作,完全是特務手段。鬼鬼祟祟偷偷摸摸行的事,能是好事?

長期以來在羅幹、周永康把持的政法委係統,一直用「610」以「口頭通知」在推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法院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家屬自請律師,公然在違反刑事訴訟法。法院上下,從承辦法官、刑庭庭長,到主管刑廳的副院長都一致聲稱是按照中央政法委及法院的內部規定辦的,言外之意他們沒責任。法官不以法律為準繩,而以「口頭通知」審理案子,昧著良心迫害好人。如此知法犯法,製造冤案,能說沒有責任?

據報導出的大量案例可知,指揮著公檢法司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從來沒有在任何一份書面材料上出現過。當家屬要求他們出示法律手續時,610人員矢口否認。而在非法審判中,所有的法律文書上,如公安的起訴書、檢察機關的公訴書、法院的判決書,上面的簽名,都是具體承辦的警官、檢察官、法官。法輪功案件,都是枉法判決。當清算到這些冤假錯案時,承辦的官員們如何面對?610歹徒無法無天,自然要被清算。作為執行610「口頭通知」的官員,也都是被追查的對象。誰迫害誰承擔。

610頭子李東生倒了,政法委頭子周永康也倒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岌岌可危。江澤民和周永康特色的「口頭通知」害死了百萬計法輪功學員,招致天怒人怨,難道不倒?所以,周永康的馬仔要小心了,政法委係統的江氏「口頭通知」可以休矣!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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