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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回顧之八 美國訴尼克松

水門醜聞:美國史上最大的入室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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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11日訊】(紐約編譯報導)1972年6月17日,位於華盛頓的水門大廈發生入室盜竊,5名盜賊在大廈內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emocratic National Committee,DNC)辦公室被抓,這一盜竊案成為了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入室盜竊案,水門醜聞最終將尼克松趕出橢圓形辦公室,使他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在任期內辭職、最不光彩的總統。

業餘與拙劣的盜賊

20世紀60年代,美國深陷越南戰爭的泥潭,國內政治深度割裂,水門醜聞正是發生在這一時期。對水門醜聞的調查顯示,尼克松的連任委員會(Nixon’s Committee to Re-Elect the President,CREEP)的人連續兩次進入DNC,第一次是在1972年5月,進入DNC偷機密文件並竊聽辦公室電話,但是安裝的竊聽設備有問題,沒有辦法竊聽,所以這夥人在1972年6月17日再次進入DNC。

在進入以後,尼克松的人使用膠帶將鎖膠住,以便門被關上以後仍然保持沒有上鎖的狀態,保安威爾斯(Frank Wills)發現鎖上纏了膠帶以後,把膠帶撕下來了。一個小時以後,當威爾斯再回來時,發現鎖上再次纏上了膠帶,這一次威爾斯報了警。警察及時趕到以後,當場人贓並獲。在每一個盜賊的包裡,都發現了上千美元,說明這些盜賊相當「富有」。在入室盜竊案發現以後,並不清楚事件與尼克松有關,但是探員在犯罪嫌疑人隨身物品中,發現了CREEP的電話號碼。水門大廈盜竊案發生以後,並沒有影響尼克松的連任,因為尼克松聲明自己「沒有涉入入室盜竊案」並獲得選民的的信任。

丑在掩蓋與妨礙調查

根據事後的調查,尼克松並不清楚進入水門大廈的事情,根據一份白宮的錄音,當尼克松得知這件事情以後,問他的幕僚長:「這是哪個混蛋下的命令?」所以,如果事情就進展到這一步,水門醜聞就不會像今天看起來那麼複雜。遺憾的是,尼克松在事後深卷其中,極力掩蓋和阻礙對水門盜竊案的調查。在知道入室盜竊的事情以後,尼克松馬上指示幕僚長,讓中央情報局阻止FBI調查這起入室盜竊的資金來源。在入室盜竊發生幾天以後,尼克松就安排給盜賊幾十萬元,8月1日,在水門大廈盜賊之一的賬戶上收到2.5萬元的現金支票,這張支票由尼克松連任委員會開出。這些行為要比入室盜竊嚴重得多,因為這是濫用總統職權與妨礙司法。

尼克松的這些行為,導致了記者、法官和參院調查委員會成員懷疑:水門大廈盜竊案背後有更大的陰謀。在外界壓力下,一些尼克松的合謀者開始鬆口,尼克松的白宮顧問迪恩(John Dean)為大陪審團提供證詞表明尼克松在阻礙調查,並告訴檢控機關尼克松對自己在橢圓形辦公室的每一次談話都有秘密錄音,如果檢方可能獲得這些錄音,就可以證明尼克松有罪。

檢查官要求尼克松交出這些錄音,而尼克松的律師則表示,尼克松可能依照總統特權保留這些錄音,最高法院審理的正是這一部份。

星期六夜晚大屠殺

在檢方獲知錄音帶的事情以後,在1973年的整個夏天和秋天,尼克松都試圖阻止檢方獲得錄音,而法官希里卡(John J. Sirica)、參院調查委員會成員和獨立特別檢察官考克斯(Archibald Cox)則堅持要求尼克松出示錄音帶,最後引發了尼克松星期六夜晚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這也是是水門醜聞最黑暗的一幕。

1973年10月20日夜間,尼克松行使行政權力,要求時任司法部長理查德遜(Elliot Richardson)和副部長魯克爾斯豪斯(William Ruckelshaus)解僱「水門醜聞」的特別檢察官考克斯,但遭到後者的拒絕,而且理查德遜和魯克爾斯豪斯均提出辭職。

兩人辭職以後,由聯邦檢察總長(Solicitor General)伯克(Robert Bork)接任,伯克接受了尼克松的命令,並解僱了考克斯。在解僱以後不到半個小時,白宮即派出FBI探員關閉了特別檢察官、司法部長和副部長的辦公室。

尼克松使用行政權力攻擊司法部的做法並沒有帶來任何好處,「星期六夜晚大屠殺」之後,有超過5萬美國公民給華盛頓發電報,21名國會成員提出彈劾尼克松的決議案。迫於壓力,尼克松任命了沃斯基(Leon Jaworski)為新的水門醜聞檢察官。

總統無權凌駕法律之上

1974年3月1日,大陪審團對尼克松的七位前任助手提出指控,指控這七名助手妨礙水門醜聞的調查,在壓力之下,尼克松被迫公佈錄音,但是開始並沒有公佈原始的錄音文件,而是做過了手腳的文本。特別檢察官與調查團隊並不買賬,要求公佈錄音原始文件,同時,經過編輯的文本也激怒了民眾,雖然民眾無從得知原始錄音,但從文本中可以看出尼克松和他的助手所做的各種手腳。

尼克松拒絕交出錄音文件的做法,實際上製造了一起憲政危機,因為總統想要使用行政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對憲法的挑戰。最後,檢察官與司法部門是否可以獲得錄音文件的問題,擺到了最高法院面前,這就是美國訴尼克松(U.S. v. Nixon)案的由來。1974年7月24日,最高法院一致裁定總統無權以行政特權保留錄音帶,並命令尼克松將錄音帶交給特別檢察官,1974年7月30日,尼克松根據最高法院的命令交出了錄音帶。最高法院在介紹這一案件時,使用了這樣一句話作為總結:The President is not above the law。(總統不可凌駕法律之上)

尼克松辭職以免被彈劾

1974年2月6日,眾議院通過了803號決議案,授權司法委員會調查彈劾尼克松。7月27日,司法委員會以27比11通過彈劾建議,彈劾的理由包括:妨礙司法、濫用職權和藐視國會。

這時又發生了另外一件事情,尼克松最後提交給檢察官的錄音帶中,有9處明顯被抹掉,所以仍然有遺漏。1974年8月5日,白宮公佈了一份發生在1972年6月23日的錄音,時間是在水門大廈盜竊案發生後幾天,錄音證實尼克松在橢圓形辦公室裡和幕僚長哈德曼(H. R. Haldeman)一起,制定了妨礙調查的計劃,並讓CIA以涉及國家安全為由阻止FBI進行調查。在這份錄音公佈之前,尼克松否認自己捲入了水門醜聞,並表示自己沒有動機指示CIA阻止調查,而這份錄音則證明尼克松在對民眾撤謊,這份錄音被稱為「煙霧槍」,它證明尼克松從頭到尾參與了掩蓋水門醜聞與阻礙調查的整個過程。

煙霧槍錄音公佈以後,司法委員會投票反對彈劾的11人中有10人宣佈將支持彈劾,1974年8月7日,參議員戈德華特(Barry Goldwater)、斯科特(Hugh Scott)和眾議員羅德(John Jacob Rhodes)在橢圓形辦公室與尼克松見面,告知尼克松國會對他的支持已經消失殆盡,羅德告訴尼克松,如果彈劾案提交國會投票,一定會獲得通過。在知道自己沒有機會繼續留在白宮以後,尼克松決定辭職,並在1974年8月8日夜間在電視講話中宣佈這一決定。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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