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者事竟成」的證明

作者:慧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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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時代,有一個人叫王頒,他父親王僧辯被陳武帝殺害了,於是王頒發誓要為父報仇。開皇初年,他就給隋文帝上呈獻了消滅陳武帝的計策。

後來,隋文帝派了大軍去征討陳武帝,王頒就跟從了韓擒虎同去。王頒帶著人馬,夜裡渡過採石這個地方時,正好遇上敵軍,兩軍交戰,王頒奮勇殺敵不幸受了重傷,傷情非常嚴重,想到自己再也不能跟敵人戰鬥了,王頒禁不住大哭起來,悲痛欲絕。哭著哭著,王頒就昏睡過去。迷迷糊糊中,他夢見有人給他喝了一些藥,醒來時,傷口就癒合了。很快他又勇猛殺敵,終於得勝回朝。

滅了陳朝後,朝廷把他的功勞寫入史冊,並加封他為柱國的大官。王頒卻堅決辭謝說:「我不過是借了國家的威嚴,去為我父親報了仇,給我加官或賞賜,我覺得受之有愧啊!」隋文帝聽了,也就不再勉強他。

李文耕評論說:「『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王頒發誓要為父親報仇,而他剛好又是有志氣、有才能、有智有勇的人,可以說為父報仇,萬事具備。最後,王頒能與敵人英勇奮戰,滅了陳國,雖說是憑了國家的威嚴,但這到底還是需他自己的慷慨勇氣,這難道不是『有志者事竟成』的最好說明嗎?」

要盡職盡責 不尸位素餐

唐朝的李綱,屢次進諫太子,太子卻照舊我行我素,把李綱的話當作耳邊風。李綱於是向唐高祖請求告老還鄉去。高祖聽了,就批評李綱說:「之前,你可以做反賊潘仁的長史(長史:總管幕府、府內事務的官員),如今,你做了我的尚書(尚書:掌管章奏文書的官),怎麼卻鬧著要走呢?」

李綱說:「潘仁雖說是反賊,但是,他對正確的勸諫,是一定會聽的。做了他的長史,我盡心盡力,問心無愧;陛下創下基業,是位明主,我所說的諫言,卻如石沉大海。我進諫太子,結果也是一樣。我哪裏敢再呆在這裡,玷污了『尚書』這個稱號呢?」

唐高祖深思了一會兒,說:「你是個正直的忠臣,用你輔助太子,我才能完全放心。」聽了高祖這麼說,李綱才勉強繼續留了下來。

李綱做潘仁的長史,盡心盡力,問心無愧,所以並不感到羞恥;做了唐高祖的尚書,盡忠爲國,卻諫而不納,痛感玷污「尚書」稱號,所以不惜用辭職作為最後也是最高的代價進諫,可見他為人的正直。唐高祖曾經考察群臣,評價李綱是最好的臣子。如果不是這樣,唐初的時候,人才濟濟,怎麼卻只有李綱被認為最盡忠盡職呢?

李綱做了尚書,就不願玷污了「尚書」稱號。同理,我們每個有職務、有工作的人,都應該盡職盡責,不可玩忽職守,不可尸位素餐啊!@*

責任編輯:梁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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