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輪功學員楊曼曄被當局非法判刑四年

【大紀元2014年09月03日訊】上海法輪功學員楊曼曄女士於2014年8月29日被普陀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楊曼曄曾在2000年被當局非法判四年,在監獄遭受多種酷刑迫害。

上海法輪功學員楊曼曄(明慧網)
上海法輪功學員楊曼曄(明慧網)

據明慧網報導,8月29日下午一點半,上海市普陀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楊曼曄。法警、特警、國保便衣、街道居委全部出動,佈滿法庭內外。警車、特警車、黑色國保便衣車輛隨處可見,法院門口與馬路對面,一群便衣手持攝像機到處拍攝。

法庭蠻橫拒絕楊曼曄的丈夫和兒子出席旁聽,兩個法警自始至終看住楊曼曄的丈夫和兒子,連上廁所都跟著。楊曼曄八十多歲的婆婆,堅持要到現場看看自己這個一直以來堅守「真、善、忍」理念的孝順的兒媳到底犯了哪門子法,這個社會還有沒有公理,卻被法庭趕出。老人在庭外水泥石墩上坐了整整一個下午,有便衣一直在旁邊監視。庭內街道居委等來充數的人員佔滿了旁聽席位。

庭審中,公訴人被辯護律師問得啞口無言。辯護律師對於法庭使用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條款,義正詞嚴地說,作為普通的公民,是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的,只有薄熙來、周永康之流才能做到。律師還請公訴人拿出哪條法律條文規定法輪功是×教的依據,而公訴人卻拿不出來。

法官謝燕不斷打斷辯護律師的辯護,最後,當庭枉法判楊曼曄四年徒刑。

上海普陀區國保大隊夥同普陀區甘泉派出所數十名國保警察2013年10月9日非法闖入楊曼曄女士家中將其綁架後,一直在構陷資料,企圖對她非法判刑,曾三次被普陀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卷。

楊曼曄女士出生於1967年,大學本科畢業,家住普陀區雙山路。僅僅為做一個善良的好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五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判刑與勞教迫害,屢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長期在中共迫害下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年幼的孩子在小學時就失去母親的照顧與關懷。

2000年楊曼曄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當局非法判刑四年,由於她堅持信仰,被非法加刑九個月,期間遭受多種酷刑迫害,如長期關禁閉、電棍電擊、長時間體罰勞役至膝蓋粉碎性骨折等。2005年8月楊曼曄走出冤獄。不到半年的時間,她第二次被普陀區國保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上海青浦勞教所迫害;2009年6月,楊曼曄第三次被當局綁架,一個月後走出了看守所;2009年底,普陀區國保、「610」人員以談話為名再次將楊曼曄騙出家門,隨後強行綁架,後被關入洗腦班進行非法強制「轉化」。2013年10月9日,這已是楊曼曄第五次被綁架。

信仰是天賦人權,受到法律保護。法輪功學員同樣擁有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傳播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發傳單、講真相、修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靠行政指令,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

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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