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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失火 住戶撤離 誰埋單

陳倩雯:房東應付安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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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市議員陳倩雯去年曾推議案,讓房東在房屋出現嚴重事故,必須讓住戶撤離時,負擔搬遷所產生的安置費用。今年,紐約市「住房和發展部」(HPD)因資金短缺,提出新規,減少對疏散撤離災民的服務范圍。陳倩雯反對這項新規,29日再次力推去年的提案,要房東支付安置費。

華埠的住房大多是擁擠的公寓,有不少百年老屋,也有不少低收入者居住的可負擔住房,樓房失火、失修常有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房屋局發出清空令,要求所有受災住戶撤離時,通常會向住客提供臨時住所。因經費問題,住戶通常會被安置到很遠的地方。另一方面,許多住客是多人合租、沒有租房契約,一旦接到驅逐令,如果拿不出租房合同等文件,就得不到安置。

臨時住所的長期費用巨大,「住房和發展部」為了減少開支,提出若干新規,其中包括:如果住客在30天內不接受住房安置,將視同拒絕。

陳倩雯反對這項新規,提出應該由房東來承擔住客疏散、安置的部分費用。她去年在議案中提出,「住房和發展部」應要求房東在該部設立託管賬戶。如果收到「清空令」,房東要在這個帳戶中,存入前五年房租收入的10%,相當於要存入至少半年的房租收入,作為安置住戶的費用。

陳倩雯認為,這個提案能減輕「住房和發展部」的資金負擔,同時督促房東能及時修繕房屋,合法出租。

該議案去年提出時,獲得13名議員支持。社區內房東、房客意見不一,對於此項提案是否能平衡好房東、房客的利益,陳議員希望今年年中能就此議案舉辦聽證會。

責任編輯: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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