弈之:《宇宙哲學》對「精神」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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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4日訊】精神是過去事和物的記錄及此記錄的重演。

(1)精神物是過去事和物在現實物中的記錄。

(2)精神事是精神物在現實物中的重演。

記錄:以新疊舊式的暫態變化;重演:以舊啟新式的暫態變化。

記錄和重演都是沿著「宇宙之道」作定向前行,即都是按「宇宙三律」作「物憶現檢,趨同離異」的局部循環,其區別只在於變化前後暫態的不同。

比如一條痕跡,它記錄的是過去的一次刻劃事件,這就是一種「精神物」。記錄時由某物的刻劃(事)轉為另一物上的痕跡(物),以新痕跡(新精神物)疊加原來的舊痕跡(原精神物);而重演時是通過此舊痕跡演繹某物新的刻劃運動,但兩者都是按「宇宙三律」作「物憶現檢,趨同離異」的局部循環來實現。

人類精神是宇宙精神之一種,是記憶於人體中或記錄於人造物中的過去事和物及此記錄的重演!就是說精神雖然不是過去事和物本身,但卻是它們的「記錄」。那麼記錄在哪裡呢,記錄於現實物中!這是因為「時永前、件永變,我們能直接感知到的只有「現實」!所以過去事、物的「記錄」亦只能由「現實物」來承載表達。

」精神」是一個哲學集合概念,在外延方面包含了精神物類和精神事類。諸如運動慣性、彈性、可塑性、化學反應、電荷吸引排斥、基因及其重演、條件反射、感覺、認知、意識、思維、心理等物質運動及其產物如觀感、聽感、觸感、知識、理念、理論、宗教信仰、信息、見聞、語言、言論、文字、文章等等與精神活動有關的所有概念。總之是一切過去事和物的記錄及此記錄的重演。

「生命基因」是一種精神物。是生命體內的「磁盤」。在這個定義下,生命和非生命的界線消失了,即「生」和「死」在宇宙之道中,沒有截然的不同。於是「生命過程」就可以解釋了,生命的起源問題也就可以解答了。一個物體,在構成它的物質中,記錄著過去的物質數量越多、內容越豐富,精神含量就越大,其生命跡象就越明顯,其生命表現就越複雜細緻。

唯物辯證法中的所謂「精神」(在那裡沒有正面定義,只作為物質的對立面而循環定義)與「物質」(其實是指現實物)只有結構特點不同之分,沒有大哥老二之別。唯物主義其實就是唯現實物主義,它不認識精神的物質表達性與不斷重演性。所以唯物主義者只重視現在,而不理會過去與將來,更不理會過去、現在與將來的邏輯聯結。他們只會折騰與破壞:砸碎舊世界、維穩現在、夢想將來。他們的信仰是要生生地把活的宇宙搞死,但最後被搞死的卻只會是他們自己。

現實是即時的質量的空間分佈。現實中時間固不可以倒流,同一位置也不能同時容納兩物,這裡、那裡也無法隨意調換,但在精神世界中卻能天馬行空!所以我們既可以回訪過去,整理客觀規律,尋找宇宙真諦;也可能因回訪而迷失方向,誤把張冠李戴,混淆過去現在,因為精神不是總能準確地記錄全過去的所有物態事件的,那訪問者是不可能走遍那比眼前現實世界更浩瀚的精神世界的!還有,一方面,我們很容易把精神看成不屬於現實、沒有質量的虛無縹緲的東西,因為它記錄的是過去的事和物,我們沒法直接感受!而另一方面,我們也很容易把精神世界與眼前的現實世界互相混淆,因為它們在很多地方是那樣的相似。我們也很容易把精神世界和現實世界看成是兩個互相獨立的世界,因為一個好像無形,一個肯定有形!

現實是時刻的函數,精神是所有過去時刻現實記錄的逐一疊加,它記錄在當前時刻的那個具體的現實之中。所以說:精神留住過去,重演活化現在,過去現在同體,離合決定將來。就個人而言,選擇決定將來。而選擇的依據則是個人對過去的全部精神記錄,包括記憶在腦中或習慣中或面貌姿勢中或基因中的全部對過去所見聞所經歷的記錄,所以學習新知識對於人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人是目前人類所知能夠自覺記錄和重演精神物的唯一地球生命。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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