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警劫持前女友猥褻6小時 自稱有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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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綜合報導)湖南岳陽警察顧文與前女友廖桐(化名)分手後,自稱有「後台」的顧文多次劫持廖桐欲對其進行強姦。9月24日,顧文又將對方當眾劫持到車上,進行毆打並試圖強姦。事後,當事人向公安機關要求查看事發時經過路段的監控錄像,被告之「全壞了」。

派出所不敢調查 讓當事人自己取證

據報導,顧文是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稅偵大隊警察,廖桐則是顧文的前女友,他們在今年5月底分手。

顧文與廖桐通過婚戀網站認識,後廖桐覺得顧文愛慕虛榮,且一直與前女友有聯繫,便提出分手。

隨後,5月27日,顧文先是在廖桐家樓下,用磚頭砸壞了廖桐的車。3個月後,顧文又在廖桐的車身上刻了一個大的「死」字。

廖桐隨後報警,金鄂山派出所的警察卻不敢調查,建議她晚上把車開到派出所院子裡,廖桐當晚把車停進了金鄂山派出所。不料,顧文又將新車的兩個後視鏡全部掰斷。廖桐要求派出所調查,警察卻讓她自己去取證。

據廖桐的母親在網上發帖稱,顧文多次挾持毆打並試圖強姦廖桐。顧文為了能隨時掌握廖桐的位置,還長期非法使用技偵手段定位廖桐。

被非法拘禁、毆打、猥褻6小時

據報導,9月24日下午2點,廖桐開車到岳陽汽配城修車,不想剛進大門口,顧文便衝上來將她的車別在一邊。

顧文下車氣沖沖地猛拉廖桐的車門把,然後又用拳頭敲擊車窗,示意廖桐下車,廖桐被嚇到了,不敢下車。附近開店的商戶紛紛上前勸阻,顧文大喊:「我是警察,誰敢動,我在執行公務。」據目擊者稱,當時顧文凶巴巴的,又說自己是警察,沒人敢管。

隨後,顧文將廖桐要挾上車後,一邊駕駛著牌照為湘FE0508的小轎車,一邊說:「我死之前,我先弄死你。」

穿著白色西裝的廖桐單手抱頭蜷縮著坐在副駕駛座位上,顧文左手抓著方向盤,右手不停地擊打廖桐的頭部,廖桐痛得撕心裂肺,最後暈過去。

待廖桐醒來時,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她耳鳴得厲害,鼻子、嘴巴在流血,在迷迷糊糊中她辨別出那裡是洞庭湖大橋。

顧文把車停在橋上抽煙,見廖桐醒來,便連續點了4支煙,讓廖桐握在手心。廖桐握不住,顧文就扭著她的手威脅要將她從橋上扔下去,而橋下則是迎風呼呼作響的一米多高的蘆葦。

此後,顧文駕車在沿原路返回的路上,肆無忌憚地要求廖桐將衣服全部脫掉,並一件件扔出窗外,一路上的探頭監控著發生的一切。

車子在雲夢路一處沒有太多亮光的路邊停下。廖桐趁顧文低頭解安全帶欲強姦她時,迅速打開車門赤裸著身體向著有燈光的地方猛跑。

逃出後,她躲進了一家洗車行,隨後報警,此時已是晚上8點,從被顧文帶上車到逃脫,廖桐整整被非法拘禁、毆打、猥褻了6個小時。

後台是岳陽市某領導

事後,廖桐去公安機關要求查看事發路面的監控,卻被告之「全壞了」,此外,在一份公安機關寫給檢察院的說明中,將廖桐脫衣服的行為寫成「自願」。

接警處理此事的洛王派出所警察也稱,顧文是公職人員,有編制有警號,不能隨便處理,必須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公安機關為何會如此表現呢?據廖桐說,在交往過程中,顧文也經常向她炫耀他有「後台」,他的舅媽是岳陽市某領導。

經法醫鑑定,廖桐頭皮挫傷、腦震盪、面部軟組織、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10月16日,岳陽警方對外通報稱,決定對顧文拘留20日並處罰款1,000元人民幣。

網民熱議

事件曝出後,迅速引發大量網民熱議:「普通人就可以不弄清楚,直接先處理,再立案,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但是不至於一個普通警察犯法都這麼難辦吧,監控『全壞了』?」

「證據誰有權銷毀,銷毀後應該怎樣推定銷毀者的動機?攝像頭碰巧全壞,滅關鍵證據。」

「強姦未遂、殺人未遂、毆打、猥褻、非法拘禁,法律用在你們這些公務員身上怎麼就那麼不得勁兒呢?才拘留20天,這20天是不是也好酒好菜好招待,就當度假了。」

「原來有黨的領導做後台才這樣欺壓百姓作惡。」還有大量網民表示將持續關注事件的後續進展情況。#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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