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判監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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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8日訊】日前大陸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判6年徒刑、孫德勝2年6個月、劉遠東3年有期徒刑。3人均遭羈押達2年以上,預料劉遠東和孫德勝即將出獄。

11月27日上午,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分別判決維權作家郭飛雄6年、孫德勝2年6個月、劉遠東3年有期徒刑。郭飛雄原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判刑4年。不過法院臨時增加「尋釁滋事」罪名,共判6年。

BBC報導,郭飛雄代表律師張磊說:「我非常震驚,也非常憤怒。法院直接在檢察院沒有起訴的罪名上面,把一個整體事實分割開來,增加一個罪名,我認為這是對於程序正義的嚴重踐踏。」

張磊說:「我們一共在法庭上面沒有見面超過十分鐘……很快就完了。」

BBC獲得郭飛雄的答覆詞。郭飛雄說:「這個判決是反正義、反法律的,是中國反民主的黑暗勢力對我和孫德勝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們是完全無罪的。」

郭飛雄繼續說:「你們對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政治權利的我們所製造的這一政治冤案,乃是將本當用於匡扶正義、保障人權的司法機構,顛倒用於構陷無辜的公民,用於碾壓人權,用於踐踏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憲政民主事業。」

郭飛雄及孫德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張磊說,郭飛雄跟孫德勝身體狀況欠佳「包括郭飛雄今天進法庭的時候,他就要求法庭當場給他驗傷,法警從看守所押送到法院的路上把他的手扭傷了。用手銬傷害了很深的印子,陷到肉裡面去了。」

據此前媒體報導,三人在羈押期間都沒有放風。長期沒有接觸日照,令他們健康大有問題。郭飛雄記憶力亦有減退的情況。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縣人,郭飛雄為其網名,中國知名獨立作家與人權捍衛者,南方街頭民主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因參與社會運動及維權被多次遭拘提並施以酷刑。

2013年,郭飛雄參與組織當年1月7日—9日在南方週末集團辦公樓前,圍觀並聲援南方週末職工抗議新年獻詞被改事件;4月組織和促動8大城市街頭舉牌,敦促中共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活動,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9月11日,郭飛雄被逮捕,被羈押於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2年3個多月。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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