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重審平權法案 亞裔關注

人氣 23
標籤:

【大紀元2015年12月10日訊】據美國之音報導,美國最高法院12月9日(星期三)在聽取一個有關平權法案案件的庭辯之後似乎出現意見分歧。這一案件有可能結束在美國高校的平權法案項目。

美國最高法院12月9日(星期三)開始重審有關平權法案的「費舍爾vs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案。(Getty Images)

該案起源於一名白人學生阿比蓋爾·費舍爾在2008年申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而未被錄取後狀告法庭。費舍爾和她的律師爭辯說,該大學的錄取政策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就是保證平等法律保護。

星期三為時90分鐘的庭辯是最高法院第二次聽取挑戰該大學對部分學生採取「整體」招生制度的案件。最高法院在2013年將此案退回聯邦上訴法院,上訴法院作出有利於該大學的裁決。

在星期三的庭辯中,保守派大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認為受益於平權法案的非洲裔和其他少數族裔美國學生也許應該上那些要求比較寬鬆的學校。他說:「我對德克薩斯大學可能有較少非洲裔學生的事實並不那麼看重,也許應該少。我認為這不能說明德州大學盡可能多地招收黑人學生是一件好事。」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80%的入學新生是根據該校一個為德州各高中排名前10%的學生預留計畫招收的,不問族裔背景。另外20%則根據學校所謂的「整體」審批程序篩選,考慮因素包括考試分數、課外活動、個人成就、工作經驗、社會經濟狀況、社區服務、家庭責任和族裔背景。

加州華裔前去示威 呼籲法院支持費舍爾

當日,曾於今年5月聯合全美64個亞裔組織向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就哈佛大學歧視亞裔孩子提出申訴的美國亞裔教育聯盟在最高法門口集會示威,呼籲法院做出有利於原告費舍爾的判決。

亞裔教育聯盟主席趙宇空當天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說,被告德州大學打著「平權法案和族裔多樣性」的旗號歧視亞裔,真正的平權應以申請人的社會經濟狀況為出發點,而非種族背景。

他說,希望最高法院能消除種族因素,至少能對其做「進一步限制」。與其他族裔相比,目前亞裔在大學錄取時面臨「最大的歧視」,如在德州大學,亞裔SAT(大學入學考試)至少需比其他族裔學生多考46分才能獲得錄取機會。

從加州趕來參加示威活動的加州教師王耀明向記者說,目前華裔、印度裔、韓國裔學生的族裔背景在招生中處於「減分」地位,這違反憲法關於「平等保護」的規定,從某種程度來講,亞裔學子努力學習反而在受到「懲罰」。

洛杉磯亞美公義促進中心「堅定支持」種族平權

但是並非所有亞裔團體都支持這種觀點。以洛杉磯亞美公義促進中心(AAAJ),亞美法律辯護和教育基金會(AALDEF)和全美亞太裔律師協會(NAPABA)為首的160個亞太裔組織亦曾與11月發出簡報,呼籲最高法院支持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種族平權政策。

星期三,亞美公義促進中心再次發表聲明,「堅定支持在高等教育中推行機會平等和平權行動」。

亞美公義促進中心法律訴訟部主任Laboni Hoq在聲明中說,反平權者所稱的限制亞裔學生、照顧非洲裔和拉丁裔學生進入名牌大學的招生配額是「謊言」,而亞太裔學生不僅在過去是平權法案的受益者,如今還是。

聲明說,和「模範少數族裔」的神話相反,亞太裔群體中的菲律賓、泰國、老撾、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島民學生進入美國加州大學(UC)系統比一般錄取率都低。考慮種族因素的招生計畫將對這些學生有利。◇

責任編輯:方平

相關新聞
待評估 美高院退回德州大學平權招生法案
廢除平權15年 加州大學亞裔錄取率變化不大
加州限制亞裔入學比例 華人憤怒 籲向白宮請願
平權法案初步戰果 趙美心說NO 席爾瓦倒戈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