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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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6日訊】問:在離婚判決聽證會上,我必須在法庭面前說什麼才能離婚?

答:有許多法院的網站上都有有關「離婚認證」聽證會的文章。基本上,你在聽證會上必須說明你是誰,及提出訴訟之前你證明你住在該縣6個月以上,確認該婚姻已無可挽回且彼此無法繼續共處,並詳述有關孩子的名字、監護權、子女撫養費、醫療保險等等雙方須要負擔的法令條文及重要的共同物業和債務的分割,及妻子的名字是否更改(如有必要的話)。然後請求法院准予按照判令離婚。如果你的離婚是無爭議的,那只要一人出庭作證就夠了。

問:我已束手無策了。是否有任何人,在這個寬廣的世界裏,能阻止兒子利用他的媽媽所擁有的金錢?我很失望,似乎在我們的社會上,沒有一個適當的單位或措施可以幫助弱勢群體和經濟上受虐待的老人!似乎沒有人關心或認為這是一種犯罪。我姑姑的養子每個月都把我姑姑銀行賬戶裏的錢清理的乾乾淨淨。他騙她已達到一種「藝術」了。他甚至毫無羞恥的告訴別人,她給了他錢是因為他用謊言騙來的。只有一個傲慢的人會這樣吹噓。她的銀行已收到關於此虐待信息,但什麼也沒做。法庭也知道了,但他們把責任推卸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聯邦調查局什麼也沒做,並把責任推卸到當地警察局。成人保護服務除了訪問我姑姑之外,似乎也無法做任何事情。到底有誰可以做些什麼來阻止她的兒子?

答:成人保護服務應該是適當的機構來處理老人被虐待和剝削,但是如果她拒絕該機構的人員的拜訪,那麼他們也無法幫助她了。你可能需要向法庭申請由法院委任你為她的法定監護人或保護人。要找出你的最佳選擇,我建議你先諮詢懂老年人法律的律師。一旦監護或接管被批准,法院通常會核准支付法律的費用,不會從被監護人的資產中支付。雖然你覺得很難過,但有些人願意被騙。每一個人的立場不一樣。在你我看來不可思議的作為並不能用來代替她的理由和思路。我建議在你幫她做任何事之前,你最好與她作溝通。

問:我的前妻是否可以被告蔑視法律,如果她從我們離婚後一年來一直沒有支付任何她應負責的我們之前所欠的債務,包括信用卡?我們在離婚書和法院的判決中把我們債務分50/50。但自從我們離婚後,她沒有支付任何債務,我的信用遭受了非常嚴重的損害,而且我經常收到要債的電話,即使我已經還清了三個我應負責的債務。她還告我說我沒有付子女撫養費,即使我已經提交證明我不欠任何費用。此外,當孩子去看醫生時,她從來沒有告訴我,我還得從我6歲的女兒那裡聽到。因為她從來沒有服從離婚的任何法條,我能做些什麼?

答:一個強制執行的議案可能會讓你得到你所需要的,但要記住,你不能從一無所有的人中獲得任何東西(殺雞取卵),這點很重要。拿著你的離婚法令去找一位家庭法律師諮商,請律師給你意見,以免你在尋求法律強制執行時賠了夫人又折兵。祝你好運!

問:我想要求法院修改當初所定的小孩探望權,請問會有什麼樣的結果?我的離婚是在2013年十月結束的。在2013年十二月,我的前夫從梯子上四尺高掉地重擊到他的頭。五個月後,他仍然在醫院裡。他已經經過了超過5次大腦手術,他甚至三次從死亡線上被救回來。自從這個「意外」後,他的兒子一直每月在幫他支付他的子女撫養費。我希望能要求法院給我全部的撫養權,因為我認為這是對我孩子最好的安排。我的孩子現在5歲和2歲。我不知道我前夫出院後會是什麼樣的狀態。我不知道我會不會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把我的孩子帶到他家去過一個週末。我會盡一切努力確保我不會打破任何法院命令,但我必須保護我的小孩。我需要做什麼?

答:很抱歉!你的家庭真的遇見了非常不幸的情況。如果你和你的前夫(和他的家人)都保持關係良好,你可以看看你與他是否能夠同意修改小孩的探視時間表,尤其是當他正在醫院治療的期間。變更探視並不一定是完全無探望權。變更探視的時間表可以包括孩子們和他們的爸爸之間的探視變短或變行,包括要求一定要有一個值得信賴的朋友或親戚(奶奶、姑姑、叔叔等)和爸爸在一起看小孩。如果各方都同意變動現在的探望權的話,你不必堅持原來法令的標準。如果無法和你的前夫和/或他的家人達成協議,那時,你應該與律師諮詢有關修改小孩監護權的規定。祝你好運。

問:在德州,婚姻判無效是否有任何限制?我在2005年時結婚的,結婚6個月後我想離婚。我們都同意,但我從那時起,我再也沒有見到他或知道他的消息。我們沒有孩子,沒有共同財產,也沒有完善的婚姻。是否有可能要求法院判我們婚姻無效,還是我必須離婚?

答:你唯一的選擇是離婚。婚姻廢除的情況很少,而且婚姻廢除很少能成功的。除非整個婚姻是欺詐或其他一些因素,否則是無法得到婚姻廢除的。你要么需要自己研究如何申請離婚,或聘請律師來幫你。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網址: 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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